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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控诉 晶片信用卡附加功能 A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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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忠荣/台北报导〕磁条信用卡升级为晶片卡,竟隐藏额外负担的风险,消费者叶小姐、林小姐在民进党立委黄伟哲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指控中国信托商银客服人员通知她们磁条信用卡可升级为晶片卡,强调可防伪,但从头到尾未告知卡片附加悠游卡、电子钱包功能,更没有提及每次消费须由消费者支付1%手续费,质疑该行借此牟利、有欺骗消费者之嫌。

黄伟哲指出,虽然中信申请书上,有提到1%手续费问题,但同意书的字体小到要用放大镜才看得到,1%手续费条款的字更小,“必须用显微镜才看得到”。并且中信在通知升级的信封仅写“转换晶片卡重要通知”,为何不提“悠游卡”?

中信银信用卡事业处处长张智铨解释说,悠游卡、电子钱包说明都在信封内的资料中,消费者若不要此功能,可来电取消,况且未使用悠游卡、电子钱包,就不收任何费用;但他坦承说明字体确实太小,应检讨。

金管会银行局稽核王俊博表示,依相关法令规定,磁条卡转换成晶片卡若有附加功能,须取得持卡人书面同意,并明确告知持卡人相关条约内容及手续费用,未规定银行客服人员一定要在电话中告知。

消保会督导组长刘清芳认为,消保会今年曾要求金管会,严格督导信用卡新增功能定须取得持卡人同意,但银行却将此同意隐藏于转换晶片卡的通知内,明显违反诚信原则,此定型化契约应属无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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