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月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何瑞玲、陈慧贞/综合报导)
艺人黄仲崑等3人因尿液及毛发采样检验没有毒品反应,在第一波艺人吸麻案中摆脱勒戒命运!检方昨天在不起诉处分书中明确指出,掌握他在台北市松寿路的ROOM 18 PUB吸食大麻烟的事证,只是因他的毛发过短无法采集,改采生长速率无从推算的腋毛仍验无反应,才会采“罪证有疑、利于被告”的刑法基本原则,以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诉处分。
抽血最神准未被采用
根据毒品检验的经验,尿液可验出采集前26小时到96小时有无施用毒品,而毛发则可追溯半年内有无施用毒品,但艺人被通知采验时,都以剪发、剃毛等方法躲避,而检方也仅用“一般”的调查检验,如尿液、毛发采样,最终极、也最神准的“抽血”检验法并未派上用场。
黄仲崑剃发验无反应
像艺人黄仲崑被通知采集检体检验时,头发都已剃光,检调只好改采平均生长速率无从推算的腋毛,但化验结果尿液、腋毛均无反应,而戎祥之弟戎威也验无阳性反应,因此检方只好采对艺人有利的刑法基本原则,以罪嫌不足侦结。
另外,检方也查出,戎祥与戎威兄弟是在圆山饭店开房间吸食大麻,不过,两人验毒结果却是一个入牢勒戒,一个没事。检方认为,其中的差异,应该是艺人吸食的频繁情况各异,与个人的新陈代谢不一样也有关。
自称坦荡荡没有吸毒
而“夜店开饭派”则以庹宗康、屈中恒等人为主,聚集的夜店就是庹宗康经营的“ROOM 18 PUB”,被点名曾在该PUB吸食的,还有黄仲崑、方顺吉等人,目击者指出,曾在去年9月看到相关艺人聚在该PUB吸食大麻,且不只一次。
黄仲崑昨天透过经纪人周彦彤表示,自被检调约谈验毛发,他一向坦荡荡,完全配合检调,头发是很早之前就剪了,与此事无关,至于以抽血才能检验是否有吸食大麻,他则表示:“没有就是没有。”,戎威至截稿前记者无法连络上本人。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