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阔 :呼吁印尼警方秉公执法 要求印尼当局立即释放贾甲

贾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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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1日讯】我父亲贾甲在印尼是持有合法的落地签证,而且联合国的难民申请程序也已经转到印尼,他是有合法身份在印尼居留的,在印尼居留期间没有做任何不合法的事情,完全按照国际法和当地法在印尼行使个人权利,在雅加达和巴厘岛的交流会上发言是他的权利和自由,印尼当局无权干涉,关押贾甲是非法的,是违反国际人权公约的。在这里我向印尼当局提出强烈抗议。

根据联合国大会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六日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的规定向印尼当局提出要求:必须保障我父亲贾甲的权利不受侵犯,立即释放他并保障他的人身自由和安全。否则作为他亲属我将依照国际法控告印尼当局的非法行为。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第九条
一、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任何人不得被非法剥夺自由。

第十二条
一、合法处在一国领土内的每一个人在该领土内有权享受迁徙自由和选择住所的自由。
二、人人有自由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

第十八条
一、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此项权利包括维持或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礼拜、戒律、实践和教义来表明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二、任何人不得遭受足以损害他维持或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自由的强迫。
   
第二十一条
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的权利。对此项权利的行使不得加以限制。

第十九条
一、人人有权持有主张,不受干涉。
二、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以上列举部分条款支持贾甲的合法行为,抗议印尼当局的非法拘禁和关押行为。

我呼吁印尼警方要按照国际公约秉公执法,立即释放贾甲并保护他的人身自由和安全。同时我也呼吁国际社会关注印尼非法关押贾甲的事件,对印尼当局的非法行为给与谴责,希望所有的正义力量能够声援我的父亲贾甲免遭印尼遣返。@(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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