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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聪明接受黄芳彦邀宴 台法务部:应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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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恒湛台北十四日电)台湾检察总长陈聪明日前接受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及立法院长王金平邀宴,引发争议。法务部次长李进勇今天表示,黄芳彦曾是相关案件当事人,陈聪明应避免黄芳彦宴会,但陈聪明公开表示愿意反省,法务部认为陈聪明已展现诚意,应予尊重。至于陈聪明出席国会议长宴会,并无不妥。

立法院法制委员会上午邀法务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铨叙部,报告“法院组织法修正检察总长应经立法院行使同意权及予以任期保障后,如何规范其言行举止及行使退场机制”。

李进勇在报告中说,检察总长退场机制有三项:任期四年届满后卸任;检察总长属政务人员,受公务人员惩戒法规定,如有违法、废弛职务或其他失职行为,得为申诫及撤职处分;公务人员任用法规定,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确定,尚未执行或执行未毕,或受有褫夺公权宣告等情形,应予免职。

他表示,检察总长是由总统提名,经立院同意任命的政务人员,不适用公务人员考绩法规定,但依法院组织法规定,法务部长得对检察总长行使行政监督权,并得依公务人员惩戒法惩处,但法务部长行使行政监督权时应极审慎,不得影响个案检察权行使。

李进勇指出,法院组织法修正检察总长任命方式,主要希望检察总长维持超然独立地位、不受干涉,若放太多退场机制,让检察总长上任后如坐针毡,不符当初修法意旨与精神,让检察总长有受干预疑虑,检察总长退场机制刚刚好就好。

至于陈聪明日前接受黄芳彦及王金平邀宴,李进勇答询时说,“春酒事件”陈聪明已表示愿反省,法务部认为陈聪明已展现诚意,应予尊重,法务部目前对这件事没有惩戒程序,希望社会各界应给他机会,毕竟这是第一次实施检察总长新制,应给予一段时间。

他说,陈聪明出席国会议长邀宴,法务部没发现有不妥情况,没有要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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