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手机来电答铃涉不当收费 上网设定可省钱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二十八日电)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消保官张嘉麟、吴政学今天表示,2周前消保会与数家电信业者研议,已要求业者改善手机来电答铃设定时间与收费说明明确化,以改善现有涉嫌不当收费情况;建议上网或透过免付费服务电话设定,较省钱。

消保会今天召开“揭开手机来电答铃的面纱—五花八门的音乐,琳琅满目的费用”记者会。

张嘉麟说,目前来电答铃种类甚多,相关收费种类计有“设定费”、“月租费”、“音乐使用费”、“音乐盒月租费”、“音档录置费”、“IVR(互动式语音应答)语音通话费”、“功能设定费用”及“点歌播送费”等。

他并说,其中月租费几乎都是收新台币30元,音乐使用费一首多为15元,消费者应注意并不是免费,特别是音乐盒月租费每月可能收取至70元,若未取消相关使用,就可能被收取月收费。

吴政学则说,其中IVR语音通话费是疑虑甚多的部分,包含听取设定过程就涉嫌不当收费,因为虽是网内互打费率收取费用,但是听的时间愈长、收费就愈多;再者过程中也可能说明不清楚;相关问题消保会已于2周前邀集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公平交易委员会及业者开会,业者已陆续改善。

张嘉麟就说,以台湾大哥大为例,即便是说明设定之前的广告,改善前长达25秒,改正后则是10秒。

吴政学说,消保会认为IVR语音通话费涉嫌不当收费,不宜在听取说明及广告播放时收费,不过业者持不同看法,尚无法改为免费;因此建议消费者,最好上网看说明、做设定,或打免付费服务电话设定,都可享受免费服务,较节省费用。

此外,他并说,消保会已要求NCC研议降低来电答铃月租费、音乐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另请公平会调查电信业者相关收费行为有无垄断市场之嫌。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