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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保癌症给付 地方促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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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立法/综合报导〕各地区农会代表大会陆续召开,农保癌症给付规定引起广泛讨论,农民代表指出,癌症罹患率越来越高,许多困苦的罹癌农民在治疗期间因无法申请农保给付而断送性命,要求中央放宽农保癌症给付的门槛,照顾弱势。

根据农民健康保险条例规定,投保农民身故可请领十五万三千元死亡给付,若罹患癌症可比照残障给付的规定提出申请,最高额度为四十万八千元,但先决条件必须治疗满一年后出具医疗证明才能提出申请。

东港农会保险课指出,大部分罹癌农民最后领到的是十五万三千元,用来办丧事,因为罹癌后往往都拖不过一年便去世,无法请领残障给付,农友一再反映请中央修改不合时宜的农保癌症给付规定,但一直没有下文。

林边乡代会主席吴冬白指出,许多生活困苦的农民罹患癌症后,非常需要一笔钱治疗,但碍于规定必须先治疗满一年后才能请领残障给付,很多人被检查出罹癌时已是末期,病农最需照顾及医疗开支时,政府却不帮他,等到人死了,再核发十五万三千元,这有什么意义?

吴冬白在林边乡接触过的案例,至少有二十多位罹癌农民的伤病申请案被劳保局打回票,原因都是“治疗未满一年”,这些病患中,有人已经死亡,有的成为植物人。

新园农会理事长郑明和表示,很多农民劳碌大半辈子,生病了却得不到照顾,政府应放宽农保伤病给付,让最需要的人得到帮助,才不失农保的意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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