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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财部:营利事业所得税可多利用网际网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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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二十一日电)随着网际网路发达,财政部台湾省中区国税局呼吁,营利事业、会计师、记账士及记账及报税代理业务人,多利用网际网路申报,既便捷又可节省排队等候收件的时间,且在申报期间可随时查询该年度申报情形,如须更正申报资料时,也可经由网路办理。

中区国税局指出,除机关团体、特殊会计年度等案件无法使用网路申报外,营利事业在使用网路申报时,可利用于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站(http://tax.nat.gov.tw)申请身份认证密码或经济部发行的工商凭证将申报资料上传。

如营利事业94年度结算申报或95年度暂缴申报已采网路申报者,其认证密码仍可沿用,不需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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