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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含戴奥辛流入水厂

北、桃百万人 喝2年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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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余瑞仁、罗正明、郑淑婷/综合报导〕桃园地检署调查证实,民国九十二年到九十四年八月期间,桃园县八德市飞灰掩埋场确实将掩埋场含有戴奥辛的废水抽送到野溪放流,最后流入板新水厂进水口,让大台北、桃园县两百多万民众喝了近二年的毒水。

桃园地检署昨天将祸首八德市公所清洁队员江正务,依违反水污染防制法、废弃物清理法以及伪造文书罪嫌提起公诉,并以其危害巨大,具体求刑三年六月。

幸被稀释不致伤害人体

板新水厂厂长赵镜波表示,水厂供应北县七十万户、桃园七点五万户约两百多万居民饮用水,每天要从鸢山堰取水一百万吨,与废水(指含戴奥辛的毒水)不成比例,且自从北二高建好后,掩埋场废水就不再流入,水厂定期取水检验,都不曾发现有严重戴奥辛污染。研究戴奥辛的专业人员也说,从检方的资料,显示含戴奥辛的毒水确实纳入水源,只不过因为含量不高且被稀释后,应不致伤害人体。

94年8月后才回收废水

检方调查,桃园县政府自九十二年底起,调度八德市垃圾卫生掩埋场场地为“八德飞灰稳定产物区域掩埋场”,掩埋桃园县焚化厂产生的底渣、集尘器微粒等物。该掩埋场位处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区及板新给水厂自来水水质保护区内。

九十四年七月底有民众拍照时,发现掩埋场以抽水设备抽取场区内绿色废水后,排放到掩埋区旁沟渠或野溪,当时任掩埋场管理员的江正务还被拍摄入镜。

桃园地检署九十四年八月四日对掩埋场内固化飞灰、雨水沟与雨水汇流沟排放处采样送验。检方再深入追查发现,桃园焚化厂是在民国九十四年八月八日后才有回收废水进场的纪录,也就是说,在此之前,飞灰掩埋场的废水都没有回收而被随意放流。

检方再会勘“水路”,发现掩埋场旁沟渠进入野溪顺流至国道二号高速公路排水系统,最终直接排入板新给水厂的进水口。环保署环境检验所的检测报告,于今年五月廿四日提交检方,报告证实,当时的三个采样都验出高浓度戴奥辛,其中飞灰固化检测值为四百一十八奈克/公斤、排水沟的检测值为廿三点六奈克/公斤与雨水汇流口十奈克/公斤。

板新水厂厂长赵镜波表示,九十二年爆发水源可能遭到戴奥辛污染时,就曾取鸢山堰原水检测,结果并无戴奥辛。至于为何会有不同结果,可能是取水地点不同,加上污水流入后被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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