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购物主持人跳槽挨告 法院判东森得意购败诉

人气: 7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6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二十三日电)高姓男子与“东森得意购”签下演艺经纪约,四个多月在合约中止后转往另家有线电视担任购物频道节目主持人,遭老东家依违反合约“竞业禁止”条款,提出民事求偿。不过,台北地院近期判决,以高某任职四个多月,电视购物并无独特知识,因此将诉讼及假执行声请驳回。

根据地院判决书,高姓男子与“东森得意购”在2005年四月间签下“主持人暨演艺经纪约”,并担任电视购物节目主持人,合约虽签到2010年十一月,不过双方签约才四个多月,高某就因不适任被辞退,双方中止合约,高某之后转往“ViVa电视购物频道”担任主持人。

但“东森得意购”在法庭上陈述,指当初培训过程中提供Live电视购物商品前置作业、操作流程与销售技巧,这部分因其秘密性具实际或潜在经济价值,足以为企业带来创新、降低成本的实质利益。

“东森得意购”向法官表示,这些资讯如为同业知悉,将造成购物节目同质化、消费者丧失品牌认同而导致权益受损。因此依违反合约中“保密条款”、“竞业禁止”规定,向高某求偿任职期间报酬十倍的违约金,共新台币一百六十八万元。

但地院判决书指出,这些教育训练课程属一般可替代性的技能,电视频道购物并非独占事业,产品有一定相似性,且产品资料由厂商提供,并无秘密性;另外高某任职才四个月,不可能有窃取客户、大量情报情事。因此将“东森得意购”所提民事诉讼及假执行声请都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