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暴力征地 70岁婆婆被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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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8日讯】我是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云路口村7组村民,今年73岁,是本地土生土长的村民。我有一块自留地(责任田),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分给我的。长期以来我全靠在此地上耕种蔬菜谋生,也是全家的唯一经济来源。
  
   家中8个子女,至今仍有3个子女和我共住在1982年建的老房子中。以前因为经济窘迫,子女成家后仍没有单独建房。如今子女都大了,生活条件也有所好转,考虑到各自的家庭,我们准备分家生活。
  
   06年,我向村委会正式提出书面申请:为三个子女在自己的自留地上建一个占地一百多平方米的自住房用于自住。却被村委会告知:“属于你的连同你周围的十几户人家的自留地都已经卖掉,合同早在2004年就已经签署,虽然你的实际情况的确困难,等过段时间再说吧。”

   我要求看合同,被拒绝!
  
   自此以后到现在,家无宁日。村干部连同买方春泰公司的人一起,数十次来到家中要求我签字同意,被我拒绝。主管土地的副村长称这就是村书记派给他今年的工作任务,硬性指标。
  
   村委会的干部们称:这次卖地是政府的强制性行为,你不得不卖;买方春泰公司是县招商局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要服从他的安排。
  
  买方春泰公司一负责人还多次威胁要伤害我的家人。春泰公司修建的春泰苑小区与我自留地相邻,一直在修建商品房,其中还存在侵占我自留地的行为,为此事我找过县长,找过土地局,找过建设局。
  
   06年至07年,我们一直在不间断的找村委会:村支部书记、村长、副村长等等,我找过无数次反映情况。07年,村书记答应批我点地方建房,但以现在全县新建房都不准批准为由让我等规定解冻后再来。我找过建设局城建部门,给出了一样的回答。
  
   07年4月份,春泰公司放话出来,等过些天我自留地里的油菜收割时,他们就要用推土机推平我的自留地。
  
  之后一个多月时间,我一直向村委会反映此事,村干部还是要求我签字卖地后再说,我的子女去找他们,他要求子女们说服我签字卖地就同意给我批建房申请。村干部们又称:等我签字把自留地卖给春泰公司后,让春泰公司在其统一规划后,在不影响春泰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划一小块土地给我建房。
  
   见此情形,我一个老头子,大字不认识几个。在看到村里这么强烈的要求我卖地的态度下,我真怕自己几十年年用来活命的土地真的被春泰的公司推土机推平了。在之后一个月中,我叫人在我自留地的最边缘,紧靠旁边旁边的私房将“屋脚”先捡了。
  
   07年6月2日,建设局城建单位来了两个人,叫我周一去建设管理中心办手续。
  
   07年6月4日,我让我小儿子一大早就去了建设管理中心。建设管理中心的人告诉他:“你们家是在春泰公司的土地上动工,春泰的负责人现在就在我们李副局长办公室呢,你们也不能动了。”
  
  我小儿子回来后原话告诉我,我也早就停工了。当日上午大约9点的时候,突然来了一大群人,十几个。来到了我的自留地后,也不和我这个当事人说明他们的身份,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更不说明来由。直接在一个人的指挥下,直接对我的建筑进行破坏。(后来建设局承认是他们执法大队的人)
  
   我婆婆上前来住其中一穿条形上衣的人询问,却被此人拿起一块砖头,打掉我婆婆拉住他的手,同时,我婆婆的胸口、牙齿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撞击。
  
   我婆婆的手立马见血,口中也伴有血丝,牙齿松动。见伤人见血后,一群人一哄而散,我婆婆拉住打他的那个人,却被打人的人同来的几个人帮他挣脱开。
  
   我们打110报警后,一起找建设局领导,领导避而不见。事后,建设管理中心大楼空无一人(建设管理中心与接案的派出所就隔街相望),打人者就像消失了一样。
  
   我婆婆做了法医鉴定,住进了医院。被打的第2天是她70岁的生日,却是在医院过的。建设局没表态,医药费都没有着落。作为一个平民百姓,在政府机关面前就如此的弱小,在强大的国家机关单位面前,我们的权利没有丝毫的保障。
  
   执法人员犹如土匪,连70岁的老婆婆都打,还用砖头打,真想不通怎么下的去手!
  
   现在春泰公司公开宣称土地已经是他们的,相反我成了侵占土地的人。种了这么多年的地,到人老了,却成了别人的了。同日,我找到村长,也找到村书记,据他俩说按土地法规定土地已经属于春泰的了,而我只是现在在上面耕种而已。我自留地周围的其他十几家人的自留地也全部被卖掉,但我们都丝毫不知情,一直以来都以为只是春泰公司只是想买我们的土地,没想到土地不知不觉的卖了。我们的知情权何在?我们的合法权益有无保障?就算卖地我们应该有优先权吧?
  
  村干部们一直都以春泰公司是招商引资,是县里的大项目,重点扶持对象,征地是建车间、建仓库。但事实摆在眼前,春泰公司已经建的春泰苑小区中村干部们所称的仓库和车间都在哪里?如果有,那仓库、车间与商品房的比例是多少?在市场上他的这些所谓的“仓库”都在以在全县都算最高的价格以商品房形式进行买卖。其名为招商,事实却是进行房地产开发。
  
   现在又以同样的借口要征我的自留地。“招商”难道能强占农民土地,以农民利益为代价??圈地”为何还能如此冠冕堂皇?当年为支持国家建设,我无偿放弃了几千平方米的责任田给国家修建公路、政府机关大楼,我都毫无怨言!
  
   可是如今党的基层政权为什么不为村民说话,维护村民的利益,相反成了某些利益集团的代言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为什么充当利益集团的执法者,为虎作伥!
  
   因此我对春泰公司与村委会签的合同的合法性、目的性、真实性表示怀疑。
  
  1:村委会未经当事人的同意,在所有当事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
  2.村干部所说的政府要求强制征地是否有相关文件存在?
  3.春泰公司以盈利性为目的的项目是否符合强制性征收农民耕地的条件?
  4.以村书记为主的村干部单方面隐瞒村民私自买卖集体土地,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春泰公司的的商业行为,为何能调动村委会、建设局等政府机关为其行政上干预,行动上卖力?
  6.政府有关部门的招商引资,部门的政绩目的就能大于农民的合法权益?
  8.为什么实在没房子住的我们不能建房,开发商就能建呢?竟然条件符合,那为什么一定要在签字卖地后才给批建呢?
  


医师鉴定。


1982年建的楼房。


看病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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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互联网论坛﹐未经本站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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