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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清条例三读 卡债族:迟来不完全的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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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八日电)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明定卡债族得经协商、更生及清算偿还债务。不过对“自用住宅”条款未纳入法条中,卡债族仍有不满,表示这是“迟来不完全的公义”。

卡债族代表晚间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对债清法通过感到欣慰,也以挣脱身上信用卡枷锁的行动剧,象征卡债族终于可以有喘息的空间,卡债族代表并献花给积极推动立法的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徐中雄(台中县)和台湾团结联盟党籍立委郭林勇(不分区)。

金融消费者权益监督协会理事刘宝成表示,这是一个迟来而不完全的公义,因为若早一点立法通过的话,台湾不用牺牲这么多的债务人和他们的家属,因为先前有很多的卡债族不懂如何跟银行协商,也不了解达成协议后可有怎样的还款空间,而选择以结束生命等极端的方式面对债务。

法案虽然通过,但刘宝成说,卡债族心中却高兴不起来,因为这个法案并不完全,像保障债务人居住权益的“自用住宅”条款遭删除,以及排除先前通过债务协商的卡债族进入更生,卡债族现在只能恳求法院未来能给予进入更生程序的卡债族一个重生的希望。

徐中雄说,债清条例是台湾社会目前迫切需要、且非常健康的法案,但面对的却是非常不健康、体质不佳的银行,并在银行的财大气粗下,卡债族屡被冠上“欠钱不用还钱”的污名。

难道法院会让卡债族欠钱不用还钱吗?徐中雄指出,对于高达五十多万人的卡债族而言,债清条例的立法,并不代表可以马上脱离债务的生活,而是透过六至八年的偿债生活,能够拥有一个退场的机制、一个重生的机会,绝对不是“欠钱不用还”。

徐中雄说,很多人会批评卡债族,没有那个能力就不要去做那个消费,但事实上,绝大多数约七、八成的卡债族都是在不得不的情况下,才在当初银行发卡审核不严的环境里,利用信用卡度一天算一天,以致陷入以债养债的困境,这是整体社会应该面对、解决的问题。

郭林勇则强调,债清条例未能尽如卡债族的要求通过,虽不满意但可以接受,因为法案本来就不求一次做到一百分,只要有六十、八十分,其他配套可以慢慢再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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