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周锦兴做的决定

人气 3
标签:

【大纪元7月6日讯】正当加拿大社会关注中共间谍的敏感时期,多伦多民众6月30日晚举报了一份针对法轮功的仇恨宣传材料—署名为华侨时报的第四期《正义特刊》。调查显示,该特刊在多伦多的发行牵出了全加华联秘书长林xx的《加华邮报》,而全加华联正是前中共驻澳州外交官陈用林指证的中共间谍网的顶端组织之一;这使《正义特刊》所具有的中共背景直接显现出来。

*直接老板不是周锦兴
  
正在分发《正义特刊》的中国男子鲁平(音译),在警察到来之后称,他的直接上司是该材料的发行人、蒙特利尔《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但是却无法提供周锦兴的联系方式,显示周锦兴并不直接雇佣鲁平。

*嘉印公司的李淼浮出水面
  
在警察再三询问之下,鲁平承认他的老板是多伦多士嘉堡区嘉印印刷公司的李淼。有趣的是,嘉印印刷公司的电话号码与《加华邮报》的电话号码完全相同,《加华邮报》的老板林**则是全加华联秘书长,而全加华联正是前中共驻澳州外交官陈用林指证的中共间谍网的顶端组织之一。

*谁给周锦兴做的决定?
  
《华侨时报》因连续发表涉嫌使用极端语言攻击法轮功的文章,于2001年12月被诉诽谤。被法轮功直指为特务的原告之一何兵,案发不久即返回中国,继续在新华社等中共媒体上以加籍华人的身份攻击法轮功。此后,《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成为唯一面对诽谤诉讼的被告。
  
2002年11月2日,周锦兴在自己的《华侨时报》上发表题为“让公众给我一个决定”的文章称,如果得不到侨众足够的经济支持,他“会搁笔于法轮功这事件上”;两周后周锦兴再次发表文章,声称“希望在未来两周,公众能够给我一个信心,挽回我曾经说过的无可奈何搁笔的承诺。请给我一个决定!”
  
随后,周锦兴曾刊登文章,感谢有人捐款300元,并继续呼吁捐款,但此后再无任何有关这项捐款的消息。
  
但是,周锦兴与法轮功的官司现在还在进行,他对法轮功的攻击也逐渐升级。
  
这是谁给他做的决定?

*攻击法轮功四出特刊
  
除了在《华侨时报》上不断刊登攻击文章之外,周锦兴还不定期以《正义特刊》的形式,专版攻击法轮功。这次在多伦多被举报的材料,是“正义特刊”第四期。
  
所有各期特刊,其内容相当一致,都是从中共媒体上摘抄的一些诋毁法轮功的文章,2006年2月及8月出版的特刊,还包括否定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质疑退党等内容。
  
据中共“人民网”报导,周锦兴出版的第二期《正义特刊》在全加拿大发行11万份。

*谁付巨额账单
  
以每份0.20加元计算,每期专刊印刷成本2.2万加元。考虑到只在蒙特利尔发行《华侨时报》的周锦兴,不可能具备全加拿大的网络,必须借用他人之手。以每人每小时发放300份计,每期特刊需时367小时的人工;考虑用车、交通等费用,每小时每人至少需工钱7加元。这样,每次特刊的分发成本至少是2569加元。四次下来,花费至少10万加元。
  
更大的花费是律师费。
  
自2001年12月应诉诽谤案以来,周锦兴雇佣的大律师,按照行情大约是时费500加元。除了终审阶段耗时整整12天之外,之前法庭开庭11次(计11天),双方律师共同调查证人13人(计7天),共30天;每次上庭律师准备时间按加倍考虑,共60天,每次开庭前与委托人沟通时间按上庭时间的一倍考虑,共30天,合计120天;每天8小时,共计960小时,收费应为48万加元。
    
律师费加上印发特刊费,几年来周锦兴因为攻击法轮功大约花费59万加元。
  
按照常识,经营报纸是不赚钱的,一般都必须有额外的资金输入。
  
但在诽谤案审理期间,周锦兴在法庭上曾表示,除了《华侨时报》外他没有其他生意。
  
那么,谁替周锦兴支付因为攻击法轮功而必须支付的巨额账单?

*周锦兴否认使馆经济支持
  
在2002年11月16日的文章里,周锦兴还说:“这段时间以来,据我个人的直接了解,部分侨众在客观上都认为我有中国大使馆的支持。现在,我籍这机会严正地告诉大众,我没有任何来自大使馆的经济支持!”
  
陈用林曾对大纪元表示,大使馆对其支持的机构或个人,直接给钱是一种方式,但是数量不会太大;另一种付费的方式是“照顾”其在国内的投资。
  
周锦兴在庭审期间承认,他在广州曾开办公司。

*周锦兴否认与中共有关系
  
法庭记录显示,周锦兴与中共的关系,曾是法庭上的焦点。周锦兴多次肯定,自己跟中共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华侨时报》的网站与中共驻渥太华的使馆也没有链接。
  
但是,原告出示的证据表明,不仅网站有链接,而且他在广州曾开办公司。

*在海外努力为中共代言?
  
2003年12月1日至7日,周锦兴受广州市侨务办公室与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邀请,对广州市进行参观采访活动。中共报导称周锦兴“他们特别希望与广州的报业集团加强咨询交流和业务合作”、“在参观采访过程中也在寻找合作与交流的机会”、“双方并就今后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签署了协议。”
  
2005年9月11日、12日,周锦兴参加中共在武汉举办的“第三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其间通过的《武汉宣言》承诺“公正、客观、全面地报导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向世界准确传递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信息。”周锦兴发言则强调:“我们应大力宣扬祖国‘和平崛起’和‘睦邻’的外交政策,广泛报导今日中国发展的正面情况,让所在国能够有多种渠道认识今日的中国……”
  
*“特刊”不是报纸
  
虽然以《华侨时报》发行人的名义出版,但是,根据加拿大刑法的规定,攻击法轮功的《正义特刊》不是报纸。法定的报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周至少出版一次;有新闻或者新闻评论;有广告。《正义特刊》一条也不符合。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周锦兴,别再向加拿大出口“文革”了!
死亡威胁周锦兴的是谁
消息:最快下周 美国将公布中国电动车新关税
北加州台湾会馆举办端午节文化活动日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