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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案 内政部都委会吁加强公共利益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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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八日电)营建署昨天向内政部都市委员会提出推动都市更新案专案报告,说明政府主导型计划可创造近新台币5千亿元产值,但这样的论述引起都委会委员诸多意见,要求未来应加强可创造何种公共利益论述,否则很难说服委员投下同意票。

96年度优先推动都市更新计划地区计有11处,其中前4处为指标性都市更新案件,包括基隆火车站暨西二西三码头、台北市华光社区、台北南港高铁沿线再开发、台铁旧高雄港站及临港沿线再开发。

其他尚包括基隆市和平岛东南侧水岸、新竹火车站地区、苗栗县政中心周边地区、彰化火车站地区、嘉义火车站前周边地区、宜兰市交通转运中心、澎湖马公市新复里周围地区,这11处皆以公有土地为主优先更新地区。

由于都更案需经内政部都委会同意,营建署昨天向委员们说明政策方向、更新案区位、处数及再开发方式,希望能加速后续都市计划审议。

其中营建署强调预计在3年内完成64处政府主导型更新案招商作业,所需更新成本约2572亿元,更新后预计提供324万坪楼地板面积,换算出约可创造4887亿元的经济产值。

若是民间推动型都更案则预计在3年内完成辅导184处,所需更新成本约1594亿元,更新后预计提供54万坪楼地板面积,预计将创造3029亿元经济产值。

但都委员委员听到这样的说明后不是很满意,认为这些土地都处于都市核心区中,相关改变对都市风貌及机能都有很大影响,如果定位错误就要付出很大代价,且经济利益应与公共利益平衡,特别是自从都更案确定后,不少报导都传出是有利于房地产价格,甚至是认为有炒地皮的感觉在。

都委会委员表示,希望推动单位要加强都更案要加强论述彰显公共利益,否则委员们恐怕对这些案子很难投下同意票。

营建署官员表示,都委会委员考量的方向正确,未来在每个案件中都会提出对于公共利益的说明,希望在今年底前,四大指标性都更案可以完成都市计划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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