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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曾想拿绿卡 机会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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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9日讯】〔驻美特派员曹郁芬、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华府、台北综合报导〕力霸集团负责人王又曾在美获得保释后,仍有冗长移民官司要打。由于王妻王金世英为美国公民,华府娴熟移民问题的律师张先正认为,王又曾应会提出改变身份的申请以取得绿卡;但以移民局目前趋于严格的把关方向,王又曾成功申请绿卡的机会不大。

王遭美驱逐可能性不高

专研国际法及美国移民法的政治大学助理教授廖元豪表示,因美国移民收容所常人满为患,美国又是重视人权国家,故会让涉嫌非法入境者先交保,若台湾要让王又曾回台受审,因台美无引渡条约,唯一方式是让美国将王又曾驱逐出境,但这并非易事。

张先正表示,王又曾获释后须先申请I—一三○,向国土安全部之下的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处,提出与王金世英亲属关系的申请证明。一旦与美国公民的亲属关系成立,王又曾必须提出I—四八五要求改变身份以取得绿卡,王又曾在这个阶段必须做健康检查与安全调查。由于I—四八五要在法官面前申请,王虽然在美国没有被判罪,但在海外被通缉与起诉,法官在依据自由心证判决的情况下,张先正认为法官应不会同意给王又曾绿卡。

张先正表示,目前移民局的作法趋于保守,王又曾在海外犯的是重罪,过去曾有绿卡持有人因为两次酒醉驾车就被驱逐出境的例子,再加上台湾政府仍会不断提供最新资料,王又曾拿到绿卡的机会不大。不过,王又曾被拒绝后还可以向移民上诉庭上诉,被拒绝后仍可向联邦上诉法院上诉,整个过程至少会拖上三、四年。

案子至少会拖上三、四年

廖元豪则表示,要让美国将王又曾驱逐出境,我方要努力的是,说服美国王又曾已违反美国法律。至于王又曾遭台湾司法单位通缉或是将来被判刑,也不等同违反美国法律;加上王金世英是美籍人士,在人权及依亲考量下,即便王又曾遭台湾法院判刑确定,美方也不见得会将王又曾驱逐出境。

廖元豪指出,美国不准遭判有罪者入境,若王又曾入境美国前就遭判有罪,美国即不可能让他入境;但目前王又曾只遭起诉及通缉,虽然他的子女多人遭羁押,但我国仍只能说服美方,说明王又曾违反美国法律,让美国将他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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