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大幅收集旅客个人资料 加强安全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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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曾去执综合编译报导)根据华盛顿邮报报导,美国政府为了继续加强安全与反恐,正在汇整上百万美国人旅游海外的电子资料。该报引述一些美国官员的报告及一个自由公民团体的文件表示,他们所收集的资料包括人们旅游时的伴侣、在海外的接触者、旅游所携带的物品,甚至旅游者携带哪些书籍也列入记录。

报导指出,国土安全部为求评估安全威胁程度,目前对所有旅客进入美国的资料严加掌握,他们希望这些记录能保存15年之久。

政府官员表示,国土安全部的自动追踪系统会分析这些记录,协助国境官员分辨潜在的恐怖份子与一般百姓。报导说,自1990年代中期,国土安全部的自动追踪系统已被用来过滤旅客,至2002年之后,在收集资料方面,这个系统更大幅扩大,增强自动化的能力。官员辩称,大幅收集旅客的个人资料并未触犯任何法律。

人们忧虑隐私权受到侵犯

自由公民团体质疑,收集这些详细的个人资料,显示政府在监控旅客个人的隐私,这超越了政府原先的旨意,引起人们对政府侵犯一般百姓生活的忧虑。此外,这些团体表示,上百万的旅客不知道政府究竟保留他们哪些个人资料,也未见政府是否有效的核对这些资料,改正错误。

这些团体认为,政府现行的作法已违反隐私权法。根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权利,该法禁止政府干涉人民的基本权利如阅读、集会结社等权利。

自由公民团体的运动人士吉尔模(John Gilmore)表示:“联邦政府正试图监控这个社会,不管它的用意是好是坏,这个监视资料库掌握我们的生活起居,我们却毫不知情,也没经过我们的同意。”

据报导,国土安全部的资料库记载包括:旅客姓名记录,以及旅客通过海关检验的记录。旅客姓名记录通常包括:姓名、地址、信用卡资料、电话、电子邮件、行程、旅馆、租车记录,甚至是旅馆床铺的式样。

美国国会审理外国情报侦察法

除了上述对旅客资料的掌握,美国国会目前正在审查《外国情报侦察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布什政府敦促国会对这项法律进行永久性的改革,包括增加一项条款,允许在法庭没有正式批准的情况下,可以对美国境内人民及国外恐怖份子嫌疑人的电子邮件或对话进行监听。

布什总统也要求国会补充一些条款,使电讯公司在无法庭授权及未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其提供有关对恐怖份子进行监督的信息时,不必被起诉。

但维护人权隐私的团体、自由公民团体及民主党人士的立场认为,无论对国内与国外的监听,政府都应该在司法的监督与规范下进行,即使因此而大量减少证据,损失惨重也在所不惜。

个人隐私权与国家社会的安全孰轻孰重?其间如何分野,使其互不侵犯,需要大家平心静气的讨论。本月24日在美国司法部服务的瑞姆金(David B. Rivkin JR.)与凯西( Lee A. Casey)撰写“侦察权的摊牌”(Surveillance Showdown)一文,刊载于华尔街日报,为布什政府的政策提出辩护。

不因维护隐私而怠忽国家安全

该文表示,《外国情报侦察法》制订于1978年,其资料来源大半由国家安全局设在国外的卫星侦测站取得,因此该局可以避开司法的监督,大量获得全球的通讯资料,不涉及什么法律问题。即使是当初强烈支持制订外国情报侦察法的议员,也承认搜集外国情报非常重要,应该越多越好。

今日由于通信技术的进步,对外国人的资料,可以藉由光纤技术取得。但很多民主党议员认为,它涉及美国无辜百姓的隐私,现在的法律应该比过去更严格才是。

该文辩解,未经受权的侦察同样符合宪法的规范。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所禁止的是“不合理的”搜索与逮捕。最高法院就曾多次认可未经受权的搜索,以平衡政府的职权与个人隐私之间的问题。此所以驾驶人须受检查站的安检,而国际旅客过境时亦须接受通关检验的道理。

政府的责任固在保护国民,但美国现在面对的是散之无形、藏于暗处且意识型态顽固的敌人,美国的人力情报实难侦破其网络,因此先制的电子侦察工作就显得至为重要。此时若顾虑妨碍个人隐私,强求须获得司法的同意才能收集海外情报,势将错失良机,使情报收集工作跛足瘫痪,即使一些细微的资讯也无法取得。

该文最后认为,隐私是重要的价值,但美国社会不能为了维护隐私而牺牲其它的问题。美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在于对政府的权力保持怀疑与顾虑,但犯不着一提到政府的权力就紧张兮兮的恐惧。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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