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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陈会协议 王金平:涉及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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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晓宜、王贝林、林毅璋、邱燕玲/台北报导〕第二次“江陈会”签署空运、海运直航与邮政、食品安全四项协议,政院主张四项协议只需经立院决议或报备后即可施行,不需修法。但立法院长王金平昨郑重提醒,相关协议有三点抵触法律,必须修法,否则不可施行,行政部门不能便宜行事。

王提醒政院不能便宜行事

立院国民党团并未力挺同党籍的王金平,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表示,立院可先进行四项协议的决议与备查案,至于是否修法,由行政单位自行决定。

民进党立院党团则高分贝质疑,指马政府签署这四项协议根本无法改善台湾的经济,反让台湾变成“殖民地式的买办经济”,且拿国家主权去换取航权。

王金平表示,包括大陆船直航台湾、两岸船舶互不挂国旗等,都涉抵触“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商港法”等法条,必须由立法院修法解决。

王金平表示,立法院可先进行“江陈会”四项协议的决议与备查案,通过后,再由行政单位提出修法版本,至立院进行审查,如此才是依法行政。

赖幸媛:两岸已互不否认

此外,陆委会主委赖幸媛昨出席第四届全球侨务会议时指出,她与中国海协会长陈云林的对话,包括台湾人民要和平、要发展的心声,陈云林将向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报告;而陈云林能来台北,呈现“对岸不否认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的事实,两岸关系已从互相否认变成互不否认,且对等协商。

针对有报导指中国要求高层干部暂缓访台,中国国台办昨指出,两岸交流是少数人破坏不了的,不排除有个别人士可能延期赴台,但这只是个人行为。赖幸媛受访时也说,没听说大陆下令暂缓交流的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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