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藏族僧人及藏民一周内先后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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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4日讯】(自由亚洲电台海蓝报导)中国当局加强对涉嫌参与3.14事件后示威的藏民判刑。过去一星期,四川省阿坝县人民法院,已向十一名僧人及藏民判处有期徒刑。阿坝县人民法院一名官员表示,上周曾公开向八名藏民判刑,但不清楚详情。

自十月份以来,中国加强对涉及3.14事件示威的藏民判刑。四川省阿坝县人民法院,自上周起,连续两星期召开审判大会,分别判处三名僧人及八名藏民,由二年至六年有期徒刑。

西藏流亡政府紧急协调小组发言人多玛表示,他们接获消息,本周二(11日),阿坝县人民法院,判处三名东科寺僧人两年有期徒刑,他们分别是,素田加措(35岁)、桑提仲尼( 29岁)及洛桑措田 (25岁),他们涉嫌参与三月以来的示威,所以被判刑。

多玛又指,上周三(5日)阿坝县人民法院,曾向三名藏民判刑,刑期由四年至六年有期徒刑。据可靠消息透露,热次达及其余两名未知名字藏民,原被判四年有期徒刑,但热次达在法庭上高呼“今年藏民的生命损失,高于政府的经济损失”,之后法官当庭加刑两年,最后热次达被判刑六年。

另外,据《挪威之声》报导,今年3月底因参与示威活动遭捕的荣姆古(译音)38岁,上周四(6日)被阿坝县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与他一起被捕的三名当地藏民,每人被判一年八个月有期徒刑。

此外,上周二(4日),参与今年四月示威活动而被捕的阿坝县藏人伦珠,被判四年有期徒刑。消息还指出,四川当局还指控安多阿坝县的藏人囊仁,今年4 月带领当地民众示威,上周二(4日)被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但法院又在上周五(7日)对他进行重判,声称之前有误判,并宣布对他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

甘孜县一名僧人表示,自十月份以来,甘孜县及阿坝县有多名僧人及藏民被秘密判刑,家属事后才接获通知。据了解,目前尚有多名被捕藏民,未获判刑。

他说:“十月份后,里面很多人都这样处理的特别的多,在甘孜及阿坝县的比较多。审讯都是秘密的,事后家属被通知。”

就阿坝县人民法院一连两星期审判藏民,法院一名官员表示,案件作公开审讯,但不清楚详情。

记者:“最近有藏民被判刑?”

官员:“不知道,不清楚。”

记者:“是否公开审讯?”

官员:“是公开的。”

记者:“他们被判何罪?”

他说:“我不清楚。”

北京律师江天勇认为,自十月以来,当局加强向藏民判刑,可能跟达赖代表团会谈有关,但外界一直不知道藏民被拘留.以至被判刑获何种对待,他们的权利是否得到保障,一个法治的国家不应有此现象。

他说:“从法律上来说,他们的合法权利应该得到保障,包括律师依法参与为他们辩护,现在外界不知道他们怎样被对待,也不知道有没有律师参与,或是否公开审理。如果有严刑逼供的现象,都应予以追究。”

另外,甘孜州康定县法院在本周一,对今年十月被捕的甘孜扎嘎尼姑庙,三十三岁尼姑拉姆曲措,判处了四年有期徒刑,另对三十岁的尼姑索南德吉,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当局指控她们犯有分裂国家罪。上周五,该法院对甘孜县三名尼姑及一名藏民,判处三至四年有期徒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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