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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林内焚化炉启用 民众云林县府前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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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子纲云林28日电)云林县林内乡反对焚化炉启用的乡民今天上午到云林县政府抗议,表达保护家园、还我净土、反对启用等诉求后离去。副县长李应元强调,仲裁案须付赔偿金,县府也感无奈。

云林县长苏治芬24日在云林县议会专案讨论林内焚化炉案时,一席“坦然接受仲裁事实”、“对不起林内乡亲”的话,引起反焚化炉林内乡民强烈反弹,乡公所、乡民代表会也同表不满。

林内乡长邱世文、乡民代表会主席蔡沛宏、乡籍县议员林淑芬与多位乡民代表、村里长等,到县府前广场抗议,高举“抗议!保护家园”、“反对林内焚化炉启用”等牌子。

邱世文等人表示,当初苏治芬担任立委时,民国91年11月曾与林内反对焚化炉兴建的乡民,同一阵线流血抗争,如今却接受焚化炉仲裁并即将启用营运的事实;希望县长归队,继续参与反焚化炉行列。

林内乡村里长今天举行自强活动,一行人由乡长、乡民代表会率队先到县府抗议,副县长李应元回应抗议民众,强调县府对仲裁结果也感无奈。一行人表达诉求后离去。

林内焚化炉BOO(民办民营)案停建仲裁案,10月初结果出炉,云林县府须支付兴建厂商达荣公司新台币29亿元,在今年11月30日前须给付15亿元,明年6月30日以前须给付14亿元,达荣公司将资产移转给云林县政府。

云林县议会日前专案讨论林内焚化炉案,环保署督察总队长张晃彰列席说明,强调将与云林县政府协商解决办法,朝向营运、监督、回馈处理。云林县政府正与环保署协商未来处理方案中,后续发展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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