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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署:台湾鲨鱼利用 未违国际组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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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11日电)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渔业署今天表示,在兼顾保育与产业原则下,高雄远洋渔船业合理利用鲨鱼渔业资源,并未违反国际渔业组织要求鲨鱼的鳍及鱼身捕捞量比例最高不得逾5%的规范。

一家国际媒体报导,台湾渔船在公海滥捕濒临绝种的鲨鱼。渔业署对于这项报导,表示遗憾。

渔业署说,鲨鱼是世界重要的渔业资源,分布在全球各海洋,广泛为世界各国所利用,同时也是台湾渔民及民众传统经济利用的鱼种。

渔业署指出,鲨鱼的种类超过380种,且根据科学调查结果,大部分能为渔业所利用的鲨鱼资源,目前的数量还能维持在一定资源水准,例如水鲨可提供人类继续加以利用,国际上并未禁止捕捞;只有少部分族群,如大型的鲸鲨、大白鲨及象鲨等资源量较少的鲨鱼,须适当保护及管理。

渔业署统计,远洋渔船今年在高雄总卸下的鲨鱼鳍有190多公吨,鲨鱼肉达5,100多公吨,鲨鱼鳍与鲨鱼身的捕捞量比例约3.7%,并未违反国际渔业组织要求卸鱼时,鲨鱼鳍及鲨鱼身比例最高不得超过5%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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