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蒋介石、袁世凯、唐绍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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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伊拉克记者扎伊迪在招待会上向布什扔出自己的鞋子而被捕,一夜间成为整个阿拉伯世界的“斗士”。巴格达数千民众15日举行示威游行,声援扎伊迪的“义举”。一些人将扎伊迪视为“反美英雄”,要求伊拉克政府立即将他释放。

以上作为阿拉伯世界的反应,相当正常。

有意思的是布什总统的态度,特别像一个心无芥蒂的大男孩,又是说他认为那双鞋是十号的,又是很轻松地跟记者开玩笑说:“闪躲是我的强项,我想你们也发现了这点,包括你们的提问也是这样。”

这个事件另一个有意思的地方是,如果是在萨达姆统治时期,这位叫做扎伊迪的伊拉克记者是绝对不敢向萨达姆先生扔自己的鞋子的。这个问题产生的悖论是:布什让扎伊迪有了扔鞋子的自由,于是,布什自己被扔了鞋子。这其中的政治隐喻在文学里则映射出一种荒唐,不管是政治学家还是文学家,解答起这个问题来都有道理,也都不得要领。

国学大师刘文典被蒋介石称作国宝,心高气傲的刘文典却并不把蒋介石放在眼里。据说,在安徽大学校长任上,刘文典跟蒋介石有了冲突,竟然当面称蒋介石为“新军阀”。蒋介石气愤不过,抽了刘文典两巴掌,刘文典不甘示弱,飞腿踹在蒋介石的肚子上。照中国政治的理,刘文典即使不被株连九族也是会要大难临头的。蒋介石对刘文典的处罚却仅是关押七天,就跟我们今天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了一下一样。

事件过去,蒋介石对刘文典最严重的“迫害”也就是要他“滚出安徽”,刘文典旋即被清华大学罗家伦聘请为文学系主任,国民政府教育部也没有因为他踢了党和国家领导人而不许用人,国民政府组织部和相关部门也没有把他当作内控对象,而是任他该干嘛干嘛。蒋介石的大度和国民政府各部委的慎用权力由此可见。

戴季陶办报鼓吹杀总统 袁世凯 总理唐绍仪,被罚三十元
  
1912年5月20日,戴季陶在《民权报》上发表了一篇署名为“天仇”的短文,题曰《杀》:“熊希龄卖国,杀!唐绍仪愚民,杀!袁世凯专横,杀!章炳麟阿权,杀!此四人者中华民国国民之公敌也。欲救中华民国之亡,非杀此四人不可。杀四人而救全国之人,仁也;遂革命之初志,勇也;慰雄鬼在天之灵,义也;弭无穷之后患,智也。革命初成,不少健儿,以全国之国民而无人敢诛此四贼,以救全国人民之生命财产,以保五千年之荣誉之历史乎?吾殊不敢以此诬我国民也。”
  
《民权报》是戴季陶于1912年3月才在上海租界创办的,有人评论他“日作千言,洋洋洒洒”,“措词激烈,读之令人兴奋”。事实也确实如此,从1912年4月16日起,他在《民权报》上接连发表数十篇批判袁世凯的文章,如《胆大妄为之袁世凯》、《袁世凯罪状》、《讨袁世凯》。而当时,大多人都知道戴天仇即为戴季陶。因此,5月22日上海公共租界便以“任意毁谤”的罪名拘捕了戴季陶。但仅过了一天,戴季陶就被保释了。
  
就在戴季陶被捕的当天,上海日报公会提出抗议:“查言论自由,凡文明之国无不一律尊重,即报章之中有措词稍涉激烈者,亦宁置之而不为过。”“此次无故逮捕是何理由,根据何种法律?”5月23 日、24日,《天铎报》又以《戴天仇被捕记》、《戴天仇被捕再志》为题连续报导了此事。
  
而且,更为有意思的是,被戴季陶扬言要“杀”的唐绍仪,也以国务总理的名义致电上海,公开为戴季陶说情:“言论自由,为约法所保障。”
  
因此,尽管后来公共租界巡捕房也没善罢甘休,另以“鼓吹杀人罪”提起了公诉。6月13日,租界会审公厅公开作出宣判也只是:“共和国言论虽属自由”,但“该报措词过激”,涉嫌“鼓吹杀人”,以“罚洋三十元”结案。
  
戴季陶之所以有这么好运气,应该说与当时的舆论环境相对宽松是有着很大的关系的。当时的北洋政府时期,全国报刊林立,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批评政府的文章时常可见,人们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以言获罪的情况也较少见,言论环境相对而言较为宽松。当政者虽然昏庸,但人们利用法律赋予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利用现代舆论对政府的内政外交政策施加影响,使北洋政府不敢蔑视民意,胡作非为。所以戴季陶如此杀气腾腾地批判当朝统治者,也不过是有惊无险,罚三十元了结。据胡道静在《上海的日报》所写,戴季陶被保释后,立马在《民权报》的编辑室墙上大书:“报馆不封门,不是好报馆。主笔不入狱,不是好主笔。”一时间传为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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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过去了,我们不但没有进步,反而倒退了,可悲可叹复可恨。(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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