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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扁并案 蔡守训可能全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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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庆川、项程镇、施晓光、邱燕玲/台北报导〕台北地方法院对于法官周占春、蔡守训分别审理的扁家涉弊案件,究竟怎么并案?迄目前为止乔不定,若两人协商后未能达成共识,有可能出现各审各案的结果;不过,北院刑事庭庭长会议倾向将案子并由蔡守训的刑十六庭审理,蔡、周昨天皆忙着开庭,北院内部尚未征询两人意见,但预计最快一周、最慢一个月会有结论。

换法官 绿营疑政治介入

对审理扁案法官可能改变,蓝营叫好,有人还提出统计数据,质疑周占春有立场,应回避审理扁案;绿营则质疑如果北院真做出换法官的决定,就是政治力介入。

北院行政庭长黄俊明昨天说,并案规则是依照北院刑事庭分案要点处理,并案是基于诉讼经济及判决一致的考量。对于最后是否变成各审各案的情况?黄俊明则说,若是这种情况,除浪费司法资源外,也可能出现判决时间有落差,及法律见解出现歧异的问题。

怎么并 常为后案并前案

蔡守训曾审理马英九特别费案并判处马无罪,目前正在审理九十五年度瞩重诉第四号的国务机要费案,特侦组本月中旬又起诉扁家涉洗钱等四案,经由抽签分案后,由北院重金组法官周占春负责,两位审判长承审案件间有刑事诉讼法第七条所定的“相牵连”关系,因此,有合并审理必要。

不过,蔡守训审理国务机要费案部分,案情相对单纯,但周占春负责的扁家洗钱案,除国务费外,还有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及洗钱等区块,加上后续可能起诉的二次金改弊案等,案卷数及被告人数均惊人,因此,传出两人都希望把案件并给对方。

北院已开过庭长会议,认为以往法院审理相牵连案件要并案,有“后案并前案”惯例,即由蔡守训审理,不过,如此也发生“大并给小”的情况,依实务则仍由受理法官协商,再签请院长核准。

北院的分案要点,并案是由受理法官自行协商,“前并后”或“后并前”均可,若不能协商时,由后案承办法官签请审核小组议决,然而一旦协商不成,周占春又没有“签请议决”的话,就有可能发生各审各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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