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天津上千万祖产被占 求偿11年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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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乔琪采访报导) 香港居民高女士在天津南开地区有3000多平方米的房地祖产,1997年政府以开发为名,将该土地上的建物拆除重建,至今政府分文未予补偿,亦未配发安置房。当事人表示11年间用尽了一切方法,跑了无数单位,均在政府部门的推、拖下,迄今无任何结果,希望透过媒体吁请中国政府正视此问题。

5年前自天津移居香港的居民朱先生称,她太太姓高,在天津南开区炮台庄街道办事处居民区及南开区南门西街有父亲留下的私产房171户,合计3,000多平方米,该百余户房除了自己住之外,有的空着,有的租与他人,据称从未收取租金。

在1997年4月,天津市南开区房管局登报声称南开区平房要拆迁,4月28日请拆迁户及房客至指挥部开会讨论有关拆迁补偿问题。据朱先生表示,最后南开房管局决议按拆迁补偿款的50%给房客。局长张新年则指示他们的房子系祖产应先办理析产继承手续然后再领取拆迁补偿款或还回拆迁房。

朱先生说他们花了很多时间,跑了很多地方,费了很多周折,终于在1998年6月份补办了新契纸(房产证)。手续都办全了,南开区房管局却一直拖延不给办理领取拆迁补偿款或给还迁房,至今已11年了。

当记者问及其他拆迁户都领了补偿费吗?朱先生说每平方米的补偿费是1万元,他们的房子补偿费有上千万,大概是金额太大,拖迄至今不给,其他小面积的都得到了补偿。他同时提及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信访条例,他们依该条例找南开区房管局要求书面答复,但南开房管局在2006年6月份书面答复是“房屋拆迁灭失”。

朱先生说:“房子是南开区房管局拆的,房子才灭失的。拆迁既没给钱也没给还迁房。我们找到南开区政府,信访接待员小周给我们的回答是:爱找哪儿找哪儿去,我们不给任何书面答复。”他们找到天津市房管局信访处,接待员说: “区政府不管,我们也不管,我们也不给任何书面答复。”

2008年7月份他们夫妇俩拿着建设部的信,信的内容是:让天津市房管局落实个人产权,找到天津市房管局,该局人员说:“南开区房管局已给出你答复,房子灭失了,我们市房管局不给任何书面答复。”

他们也曾寻求司法途径希望讨回公道,但共产党太腐败,明着要钱,关关得靠金钱打通,他们没有钱,自今讨不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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