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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害新法将上路 嘉市府查访辅导业者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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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子纲嘉义市30日电)烟害防制法新制将于明年1月11日上路,嘉义市政府卫生局今天进行地毯式查访,检视业者是否按照规定在入口处张贴全面禁烟标示。

市府指出,烟害防制法新规定于96年7月11日由总统公告,至今已宣导18个月,为免各县市开罚标准不一,明年1月11日起将依新规定加强取缔,瘾君子切勿以身试法。

市府卫生局提出辅导要点,呼吁业者遵守:

一、在贩卖业者方面,贩卖烟品场所应于明显处设置相关标示,若贩售烟品给未满18岁者,罚锾1万至5万元,烟品的展示应符合相关标示等规定。

二、吸烟场所的限制与义务方面,场所管理人应于场所入口处,设置明显禁烟标示,除吸烟区外,不得提供与吸烟有关的器物,违者罚锾1至5万元。

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有义务劝阻禁烟场所的吸烟行为,并禁止未满18岁以上者进入吸烟室;此外,室内吸烟室仅专供吸烟用途,其面积位置设施及设置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在工作处所方面,三人以上共用的室内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四、对于吸烟行为人的规范,在禁烟场所吸烟可举证径行告发,违者处新台币2000元至1万元罚锾;未满18岁者吸烟,应接受戒烟教育,父母或监护人并应尽督促责任,违者处2000元至1万元罚锾。

烟害防制法新规定并禁止未满18岁者与孕妇吸烟,且明定孕妇及未满3岁儿童在场的室内场所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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