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正虎:除非你打死我 否则我走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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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4日讯】自从2008年11月12日《俞正声的胜利》后,我得到法律的保护,11月中下旬的每个周三都自由而平安地度过。但是,上海的某些权贵或许觉得不舒服,还会指使一些没有法制意识的社区保安人员来捣乱一下。

今天上午9:45许,我离开家,在小区通道里正欲出小区大门,遭到一位李姓的五角场街道派出所雇用的社会保安人员阻挡,他说:“今天你不能出门。”我说:“你们怎么又犯错误了?今天又有什么事吗?”他说不出理由,只是说不让我走。我很干脆地告诉他:“除非你打死我,否则我走定了。我绝不容许你们蔑视中国的法律,绝不接受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违法事实。”如果这些没有执法权的人都可以随意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中国还是法制社会吗?还需要公检法吗?公民还有安全感吗?

我说着,就走了。这位违法者抱住我,不让我走,但我强行拖着他走,双方拖拉到小区门口,我的背包也被他拉坏了。在马路上,我们双方继续争斗,周围的人已开始注意我们。我警告他:“你再不放,我就站在这里演讲,揭露你的违法行为,让大家来看看你在做什么。”他松手了,我告诉他:“等我回来,还要你赔这个包。”我们小区民警小叶始终在场,他既没有帮助违法者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也没有帮助我制止违法者的违法行为。

警察与这位李姓的社保人员无法阻挡我,就只好跟着我。我走了一段路后,就乘出租小车离去了。周三我按惯例去人民大道200号市信访办,中午在来福士广场(上海市西藏中路268号)的六楼大食代就餐。我不知道那边有什么大事发生,怎么使警察又紧张起来?今天的访民很多,现在的趋势是越来越多,这也不算大事。或许,就是这几天相继出狱的毛恒凤等人也来上访,她们在上海访民群体里是一些有影响力的知名人物,而且很强硬。其实,我见到她们也只不过说几句礼节性的寒暄话而已,某些权贵实在没有必要惊慌,我们这些小人物是微不足道的。

晚上7:14,我去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区分局五角场街道派出所报警。一位警号040068的警官受理了我的报案,认真作了笔录,我还提交了一份事先写好的举报函及被拉坏背包的照片。报案结束后,警官出具了一张《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单(编号:20085624617136216478)。我强烈要求警方履行职责,查办这一起公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犯罪案件,处罚违法者,并要求违法者赔偿受害人的物品损坏。

今天我又一次拚命争取了自己的自由,同时再一次坚守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到国家机关举报。

2008年12月3日上海仁和苑(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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