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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院促修法 拟从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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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许绍轩/台北报导〕监察院财产申报处长谢育男昨天表示,政治献金法规定,只要亏损公司捐钱,就要罚钱,由于候选人大多无能力查证,加上法律宣导不够,将建议新任监委采取只要候选人将献金缴库就不开罚的做法,同时也请内政部提案修法,未来只要候选人收到这类献金在二个月内缴库就不处罚,就等立法院审议通过。

谢育男说,现行法律规定,前一年度亏损的公司行号不得捐政治献金,一旦捐钱,只要金额正式汇、存入候选人的献金专户,就视同违法,捐钱的公司要罚锾二倍献金,候选人则是罚一倍,若候选人在二个月内未将献金缴库,还要罚廿万到一百万元。

监察院近期从2004年开始查察立院选举、县市长与县市议员选举、乡镇市民代表与村里长选举及北高市长与市议员选举,发现此类违规的情况非常多,由于候选人查证能力有限,监察院打算从宽认定。

谢育男说,现在只要候选人二个月内把钱缴库,就尽量不采取罚锾,但会发文给有此现象的各公司行号与候选人,要求他们说明为什么在亏损的情况下还要捐钱?以及为何要收亏损公司的献金?不过向政府承包重大工程的大公司,在监察院网站与工程会网站都有详细公司清单,候选人不能以查证困难的理由推说误收献金,这部分还是要罚。

他强调,有关放宽认定与开罚的部分,要等新监委上任后才能处理,财申处只有建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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