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位母亲求助信吁允携乙肝病毒孩子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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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7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含青采访报导)在国际三八妇女节即将来临之际,来自北京、新疆和广东等不同省市的12位母亲,联名向全国妇联发出求助信,要求允许她们带有乙肝病毒的孩子入托或入学。

中国国内媒体最近报导了禁止携带乙肝病毒打幼儿进入幼儿园和学校的问题。在联名信中,这些被拒绝入学的母亲反映,她们的孩子已经到了入学年龄,看着身边的小朋友都背着书包上幼儿园,自己的孩子却因为携带乙肝病毒而被拒绝,她 们感到无奈,并且投诉无门。

联名信希望妇联组织能关注这个问题,给她们的孩子上幼儿园的机会。中国不少医学专家认为,携带乙肝病毒的孩子肝功能是正常的,可以上幼儿园和学校。

本台记者为此采访了目前在美国马里兰州行医的金福生大夫,金大夫表示,乙肝的传染途径是血液,而不会通过日常生活接触传播,不让这些孩子入幼儿园是不对的—

金福生:“乙肝病毒是经血液传染,只要孩子不出血就不会传染。血液在自身的血管封闭性地流动就不会传给其他人。不让这些孩子入幼儿园是不对的。”

此外,金大夫说,给幼儿园的老师和其他孩子注射乙肝疫苗,也是防范乙肝的有效措施。金大夫还建议,政府应当在这方面多开展普及教育,向人们传播有关知识,让携带乙肝病毒的孩子免于受到入托或入学方面的歧视—

金福生:“要给他们提供预防知识,万一小孩出血怎么办?用棉花球一堵就不流了,就不会感染了。国内的医学普及知识太差、文化教育水平太低。另外,通过电视广播也是一条路,报纸宣传也是一条路、电脑也是一条路。但是问题是要懂,要接受科学知识。”

在中国目前的相关政策中,没有明确指出乙肝病毒携带者患儿能否入读幼儿园或接受义务教育。美国印地安那福兰克林大学法学讲座教授凌渝郎对此表示,政府在制定政策时,一般要考虑到两个方面—

凌渝郎:“一个是公共的利益,大众的利益;第二是个人的权利。大众的利益就是怕这些小孩传染给别人,就采取了不同的处理办法,就是不让他们进学校。政府是不是可以这样做,要看处理的理由是什么?因此政府一定要提出对相关疾病的传染信息。但是在我看来,整个中国政府的建立不是建立在人民权利保障上面,而是建立在公共利益的主体下。所以,很明显是把政府的权力作为制定政策的基础而不是重视人民的权益,跟美国是完全相反的。”

凌教授介绍说,在美国如果发生类似情况,一般是作为单独案子来处理—

凌渝郎:“美国是按照单一案件来处理,如果你的小孩受到歧视,小孩的父可以告政府歧视小孩,政府就要提出正当的理由,否则,政策要改变。但是在这个方面中国没有法院处理的方法,在大陆老百姓有没有权利去告政府?但是,美国整个的政府建立在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上,人民的权利比政府的权力还要重要。所以,如果他认为有歧视,人民就有权利告政府。”

凌教授建议中国有关方面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制定出明确的条文,使携带乙肝病毒的儿童不再受到歧视。

据中国媒体报导,目前中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已经超过1.2亿人。从2006年开始,广州开始尝试让携带乙肝病毒的幼儿入托,至今并未有关发生了肝病传染的报导。(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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