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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宽仁:判决矛盾 法部: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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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起诉马英九特别费的高检署检察官侯宽仁昨天表示,尊重最高法院无罪判决,以平常心看待,但判决理由有矛盾之处;法务部常次朱楠认为,最高法院以抽象理由,驳回高检署上诉,让检察机关无法理解,可能使其他特别费案更形复杂。

朱楠指出,最高法院以程序驳回此上诉案,未对实体判决做认定,将来除非做成判例或有法律规定,或者最高法院刑事庭会议做成统一见解,否则对其他特别费侦查及判决结果并不具拘束效力。特侦组主任陈云南强调,其他特别费案案情不同,侦查不受影响。

内定法务部长王清峰则说,这是一个合法判决,马英九主观上没有不法犯意,客观上也没有施用诈术诈取财物,都与法律构成要件不合,检方当初要上诉,她就认为不应该。她同时也认为首长特别费并非实质补贴。

前最高检察署检察官侯宽仁,上月10日归建高检署,他昨天平静表示,他对于马案的见解,已详载起诉书中,最高法院的判决部分理由和他相同,如认定领据列报首长特别费半数,乃须“因公使用”,用于招待、馈赠等用途,不得私用,并非所谓的行政惯例或“实质补贴”性质;但最高法院认定高检署上诉并未说明二审判决有何违背法令之处,其间恐有矛盾之处,如今既然定谳,只能尊重。

朱楠也认为,主计处认定,首长特别费若取得原始凭证有困难,不超过半数可以领据报销,已经形成惯例,法务部则认定特别费具“实质补贴”性质,都遭最高法院否定,其见解也与侯宽仁相同,无异是支持高检署见解,但仍驳回高检署上诉,让人无法理解,也让检察机关无法适从,将使特别费问题愈见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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