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二药”假药案被告爆内幕 法庭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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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0日讯】日前备受关注的“齐二药”假药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涉案5名被告分别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七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几名被告在庭上答辩频出惊人之语,令法庭数度哗然。采购员说自己根本看不懂化验资料,验药的化验室主任陈桂芬学历是初一…。对于广州中院的判决结果,不少网民质疑判决轻,“14条人命判7年,是否太轻?”

据新快报报导,控方认定5名被告人严重失职,导致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二药”)2006年3月将假冒丙二醇辅料用于生产了亮菌甲素注射液,引发14人死亡的事故,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齐二药”副总经理朱传华、化验室主任陈桂芬、药品采购员钮忠仁、副总经理郭兴平、总经理尹家德7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

被告庭上答辩曝内幕

据报导,在当天的庭审中,5名被告人都承认了指控的基本事实,但也分别作出辩解,答辩中也曝出了公司生产和人事上的种种内幕,令法庭数度哗然。

采购员钮忠仁说自己根本看不懂化验资料;验药的化验室主任陈桂芬学历是初中一年级,并自称“没有受过什么(化学)培训”;副总经理朱传华称“在公司,有个惯例,产品检验不合格也要按合格开(合格报告书)”;副总经理郭兴平更称,“公司的GMP认证是花10万元买的”;总经理尹家德则表示,在生产和销售“亮菌甲素注射液”时,他已辞职,对假药事件毫不知情……

然而,买药毕竟不是买猪肉,经他批准买回来的药品辅料,经过了“看不懂质量报告”的采购员、“初中文化”的化验室主任和赶着生产把“不合格(原料)也当合格”的老总,最终成为杀人的毒药,导致14人死亡。

据悉,2006年4月19日,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按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中心的规定,开始采用在药品采购中唯一中标的“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 65名陆续使用该药品的患者,部分出现了肾衰竭等严重症状,13名患者死亡,2人病情加重,其中一人于今年1月死亡。同年5月,“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被认定为假药,全国紧急查封。

网民质疑判决轻

“齐二药”案判决结果通过网络很快传播,不少网民和市民对此结果表示不解,认为假药令14人付出生命而主犯仅判刑7年,是否太轻?

有长沙网民(IP:58.20.)表示,14条命就值7年……完全可以按故意杀人罪判刑。

哈尔滨网友(IP:222.32.)说,“这么重的罪竟然才判7年,太轻了吧……我感觉这比杀人罪还严重,慢性杀人啊!”

深圳网友民(IP:61.144.)说:“我也改行去做假药!值得拼,14条人命只用判七年,……”

浙江杭州网民(IP:60.186.*.*)说:制假药应该比贩毒罪更重……。(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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