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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金融松绑 配套措施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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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三十一日电)行政院今天通过“海外企业来台上市松绑及适度开放陆资投资国内股市方案”,到底是迎接财神爷、还是引狼入室,学者专家各持不同看法,时值两岸金融松绑加速之际,更应辅以金融监理、资讯交换、落实财报查核等配套措施,开放之路才会走的更稳健。

行政院今天再祭出两大金融利多,开放纯陆资的外国企业也能来台第二上市,发行台湾存托凭证(TDR)或直接发行原股在台筹资,且筹措的资金不受限,可全部用于大陆地区的设厂等投资。

金管会今天也放宽海外企业来台第一上市的条件,并预计十月可开放大陆QDII(合格境内投资人)投资台股,对陆资大松绑。

台股交易低迷,针对开放陆资投资台股,持正面看法的学者以自由市场经济为由,认为应正向看待松绑法规、鼓励外资来台等政策,并由金融监理把关陆资可能引发的安全疑虑。

不过大陆市场极度不透明,根据金管会说法,大陆QDII目前只与香港及纽约签订合作备忘录(MOU),政府开放陆资来台之际,到底大陆QDII的运作性质为何,少有市场人士或官员说的清楚。

有学者即质疑,若大陆QDII这么吸引人,大陆QDII为何至今只与两个市场签订MOU?可能代表其他市场对大陆QDII存着戒心,建议开放陆资投资台股,应搭配强化金融监理、因应陆资过度干预等配套措施。

根据大陆对其QDII规定,为强制分散投资风险,针对未签订MOU的市场,投资个股或基金的规模,不得超过该档QDII净值的3%,对所有未签订MOU市场的投资规模,则不得逾QDII净值的10%。金管会也以此规定,认为QDII不至于对台股、企业造成关键影响力。

不过学者分析指出,大陆现在有十支QDII,虽然单支QDII对台湾个股的投资规模不得逾其净值的3%,但缺乏配套措施下,谁也无法保证大陆可能挟带政治目的,让十支QDII联手吃下国内特定企业主导权,大陆也可能修改QDII投资上限规定,突破目前3%限制,让陆资大举干预台湾股市。

除开放陆资来台投资台股外,行政院今天也开放纯陆资海外企业可来台第二上市筹资、开放陆资持股20%以下可直接来台第一上市,但在陆资神秘面纱下,势必引发陆资来台筹资恐掏空资金等疑虑。

第一上市是指企业第一次办理上市筹资,若已在香港、纽约等地上市挂牌,再申请来台挂牌者则为第二上市,通常以发行存托凭证的方式募资,存托凭证权利义务与股票一样,也可发行原股筹资,第一、第二上市最大不同,在于第二上市企业将同时受到两地的金管单位监理。

由于两岸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MOU)签订时程未定,金管会无法到大陆金检,两地企业重要监理资讯也无法互换,若申请来台上市的海外企业财务、业务资讯不够透明、正确,将使投资人难以判断企业的前景或营运是否正常。

据了解,为加强海外企业来台上市的监理,金管会研拟加强管理辅导上市的券商、会计师,包括第一上市部分,辅导券商必须有二年保荐期,成功辅导企业上市后,需定期评估该企业至少二年,并需认购上市企业一部分股票。

此外,也将加重辅导券商、会计师的责任,目前国内企业若在国外转投资,投资在一定比例下,负责查核财报的会计师可以分摊责任制,也就是依据其他会计师意见后,出具不表示意见的签核财报。

金管官员指出,鼓励海外企业来台上市之际,若未与对方市场签订合作备忘录(MOU),监理资讯无法互通,为强化监理机制,例如第一上市将不允许会计师适用分摊责任制。

为达成亚太金融服务、筹资、资产管理三大中心目标,政府积极松绑两岸金融贸易法规及业务,不过学者建议,大陆资讯太不透明,且过去博达案、股市秃鹰、中华银行等重大金融弊案,使金管会的金融监理威信受重创,两岸金融加速松绑之际,更应谨慎辅以配套措施,确保加入陆资生力军后,台湾金融市场能一路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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