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反对党议员郭素沁获释批警方滥用内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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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康世人吉隆坡十九日专电)马来西亚内政部和警方以完成调查认定不再构成国家安全威胁为由,今天下午释放遭以“国内安全法”拘禁的反对党国会议员郭素沁。郭素沁随后召开记者会抨击,警方援引“内安法”扣留她没有任何法律或道义基础,是明确滥用不经审讯而扣留人法令的实证。

马国全国副总警长伊斯迈奥马今天表示,由于警方已完成调查民主行动党(民行党)国会议员郭素沁涉及危急国家安全事件,并对调查结果感到满意,没有继续扣留她的理由,因此决定释放郭素沁。

从十二日深夜起遭逮捕关押的郭素沁,在未经审讯遭扣留达七天后,下午一时左右被带到吉隆坡的警局办理手续,随后重获自由。

马国内政部长哈密德随后表示,警方相信郭素沁已不会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和扰乱公共秩序,也满意调查结果,才决定释放她。

哈密德称,警方是在放人后才知会他,他事先不知情。他又强调,这是警方的权力,警方有权在“内安法”第七十三条条文下,扣留被怀疑会构成国家安全威胁者长达六十天,或者释放,无须寻求内政部长同意。

身穿粉红色套装的郭素沁在父母接她出狱时,再度质疑为什么她会构成国家安全威胁?并指警方整个星期都无法出示证据,证明她曾发表引起种族紧张的言论,她就像傻瓜一样被关了一个星期。

郭素沁出狱第一件事,就是更新网路连络网站Fackbook,张贴短文通知网友她出狱了,网友随后也纷纷在她的Fackbook上留言为她加油打气。

郭素沁随后于下午三时许召开记者会,质疑警方扣留她七天以进行所谓的“调查”,但却未能出示任何证据,证明她参加或造成国家种族与宗教紧张局势的活动。

郭素沁抨击,这是一个明确的滥用这项不经审讯而扣留人法令(指内安法)的实证。

郭素沁说,警方在七天中,只能根据“马来西亚前锋报”十日刊登一篇“完全错误且具有恶意的文章”,就那篇文章内容问她几个问题,包括是否动员选区居民提交一份请愿书反对区内一所清真寺祈祷声太大?是否曾说过雪兰莪州宗教局百分之三十的拨款将分配给其他回教机构?是否反对吉隆坡路牌使用爪夷文等,完全没有证据证明她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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