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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阻地下电台 NCC拟重罚1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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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力仁/台北报导〕地下电台泛滥,每次大规模取缔后,沈寂一阵子很快又像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 )认为罚责太轻,决定修改广电法,加重罚责,从现行最重新台币六十万元大幅增加到一千五百万元,增加二十五倍,希望产生吓阻作用,改善地下电台泛滥情况。

几年前NCC曾经大规模扫荡地下电台,但因扫荡困难,开台容易,结果越扫越多,现行地下电台估计有一百九十七家。监察院及立法委员都要求NCC加重处分,强化吓阻作用。

NCC也认为目前罚责太轻,许多地下电台业者随便找人头顶罪,如果加重处分,要罚大钱还要被关,要找人顶罪就不容易了,因此积极研拟修法。

NCC法务处长高福尧表示,NCC决定将现行电信法第五十八条,取缔地下电台法源“违反电波秩序”,修改为广电法第四十五条“未经许可经营”,原本新台币二十至六十万新台币罚金,大幅增加到三百万至一千五百万新台币罚金,而且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近期内会将修正案送交行政院审查。

熟悉地下电台运作模式的人表示,业者常笑说三个人即可开台,一个台长、一个会计、一个主持人,开台相当容易,今天取缔明天复台,要根绝并不容易。

电台业者不满 要上街抗议

对于NCC祭出重罚,地下电台业者则相当不满。地下电台业者表示,他们就跟路边摊贩一样,存在已是事实,且行之有年,只求赚点养家活口的小钱,主管机关要给他们一点生存空间,如果NCC真这么狠,连一点生存空间都不给,“大家街头见”。

NCC官员则表示,第十一梯次调频广播电台即将开放,地下电台业者应该试图转型合法化。地下电台业者则表示,僧多粥少,都是财团把持,如果那么容易可以申请到执照,早就申请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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