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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增值权概念 不动产业者:台湾难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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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31日电)房市急冻,有金融业者提出“住宅增值参与证券”(HAPN)寻求解套。不动产业者认为,若在台湾施行恐面临产权登记、民众购屋习惯不同,及谁要来买房产投资增值权等三大难题。

美国安富金融工程集团(IFE)日前提出房市解套方案,由房屋所有人出售未来的增值投资权,降低购屋者的负担能力,并将未来房价下跌风险转移至投资者。

美商易而安不动产行销顾问张欣民认为,HPAN若要在台湾施行,会面临三大难题。

首先是产权登记的问题。国内房地产产权登记是采土地、建物一起登记,特别状况只有土地与建物分开的地上权登记,并没有“消费权”与“投资增值权”的概念及登记方式,地政机关无法办理登记,将来若要转手,也会面临产权不完整的问题。

第二个难题是与民众购屋习惯不符。张欣民表示,虽然大部分民众购屋是以自住为主要目的,但是在国人传统观念里,即使是自住的房产,也希望在住几年后能够有增值效应,这样一来,HAPN产品的市场性就很低。

张欣民说,最后的难题是,谁会愿意来买这类房产的“投资增值权”,它的担保品是什么?登记问题又要如何解决?

张欣民表示,美国次贷的阴影仍在,现在有谁愿意拿钱来买一个产权不完整的产品?主要拥有房屋产权的建筑业者愿意配合吗?这些都是HAPN这个“新产品”面临的难解习题。

中信房屋副总经理刘天仁也认为,以台湾环境而言,并不适合采行HAPN。

他提出三点理由,一是目前没有公正透明的交易资料库,没有正确房价指数可供参考;二是台湾法治的落实度及人民对司法的信心度仍低,HAPN这项高度契约行为的运作,目前并不适合一般消费者,更何况HAPN非一般个人能力可以投入的,就像递延性债券一样不适合卖给一般的消费大众,让消费者独自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刘天仁说,政府不应该也没有能力担任大众消费的风险保证人,所以不宜实施。

住宅增值参与证券(HAPN,Home AppreciationParticipation Note)的基本概念,是把住宅兼具消费财及资本财的双重特性分开运作,分开销售。

简单来说,一般民众可以较低的价格购得住屋权利,投资者则可单独针对住宅的未来增值空间,进行购入投资。

举例来说,小王想买一间价值新台币1000万元的房子,传统房贷的理想状态下,小王年收入需达60万元,可向银行贷款达800万元,自付200万元头期款。

若在HAPN架构下,可由看好未来房市的投资者(可以是一般投资人或建商、银行等机构投资人)出资约1/3,例如若投资者出资370万元,买下小王房子未来出售的增值价差,小王只需准备 100万元的头期款,向银行贷款 530万元即可,以该贷款额度试算,小王的年收入要求只需达39万元,购屋负担确可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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