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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县消费争议申诉313机制 十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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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法生台中报导)为提升消费争议申诉案件调处时效,台中县推出313处理机制。从10月1日起,民众向台中县消保官申诉消费争议案件,如不须分案至其他相关单位,消保官这一关3天即可完成发文要求业者提出说明等公文程序。为减少舟车劳顿,消保官也建议消费者多多利用网路申诉系统,或拨打1950专线咨询。

 台中县消费争议案件激增,今年1至8月消保官翟威甯共接获668件消费申诉案件,与去年同期495件比较,成长3成多,一般公文处理期限为7天,但为提升消费争议申诉案件调处时效,以避免申诉人焦急等待处理情形,将实施313机制。

  翟威甯说,申诉案件进来后,将在3天内完成公文程序,包括发文给业者,要求业者依消保法规定在15天内提出说明,申诉案件如涉及其他相关单位,则在1天内将案件分送到相关单位,相关单位接获分案公文后也需要3天内完成公文程序。

  翟威甯希望313处理机制实施后,能够大幅缩短申诉案件处理时间,让争议双方达成共识,消弭争议。另外消费者为了提出申诉,大老远跑到县政府,费时耗力,为减少民众舟车劳顿之苦,翟威甯建议消费者多多利用网路申诉系统(www.cpc.gov.tw),或拨打1950专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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