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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卫署:中国进口食盐 非工业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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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昶闵、李宜儒、杨雅民、郭颜慧、林相美、林恕晖、谢凤秋、范家瑜/综合报导〕针对台盐董事长洪玺曜前日指称“中国只有工业用盐可外销”,“应去查是否有问题”,引发市场恐慌,卫生署食品卫生处处长林雪蓉驳斥:“洪玺曜可能搞错了。”据过去一年抽验结果,并未检出中国食盐违反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也绝非台盐董座所称的工业盐。

建盐出示文件:符国家食用盐标准

负责供应大卖场食用盐的建盐企业昨紧急出示卫生署核发查验文件,证明自家进口盐符合CNS食用盐的国家标准,绝非工业用盐,指洪玺曜“以偏概全”。建盐强调,台湾从2004年开放食用盐进口,该公司就从中国江西、四川和湖北等地进口中国食品级的精制盐至今,每年进口量达上万公吨。中国禁止食用盐出口,是针对含碘的食用盐,但不含碘的食品级精制盐是可以自由出口的。

经济部也召开记者会表示,今年截至本月18日为止,从中国、香港、澳门等地区以食用用途所进口的盐共计一万一一九○公吨,未有不合格的纪录。

洪玺曜:盼社会重视 尊重卫署说法

洪玺曜解释说,他只是希望提醒社会对于食用盐的重视,针对卫生署等各方说法,他予以尊重。

卫生署向国贸局、中国卫生部与质检总局查证后指出,中国食用盐并非不得出口,根据统计资料,去年度中国食用盐进口近一万五千公吨,今年度也进口约一万一千两百公吨,占所有进口量的六成五至七成,均需符合台湾卫生法规。今年海关抽验各国进口的二十六批食盐,其中五批中国食盐全数合格。

台北市卫生局昨天也公布六件中国食盐抽验结果,家乐福、大润发及美廉社贩售的食用盐均符合卫生署标准,但产品标示不合格,实际钠含量均超过包装标示钠含量,卫生局并将进一步检验所有食盐商品。

环海洗涤盐 卫署促送药检局检验

高雄地检署查获桃园环海公司疑将工业用盐充当食用盐案,因环海货源属“洗涤盐”,且宣称来自台盐。对于台盐指自家产“洗涤盐”符合食用标准,林雪蓉说,已责成台南县卫生局查厂抽验,送交药检局检验,相关报告最慢七天内出炉。台中县卫生局则已要求卖场先将环海相关商品下架。

林雪蓉表示,洗涤盐只要重金属、矿物质含量符合台湾食用盐标准,也可食用,当然也可用于工业用途,这就好像“用钻石取代碎玻璃”一样。不过林雪蓉也强调,如果是工业制程中所产出的盐类,不管成分为何,因遭污染风险高,绝对不能拿来食用。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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