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非法持有国家机密 黄琦案下周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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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0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严修报道)曾协助四川地震受难学生父母追讨的维权人士黄琦,被控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案,预计下星期一于成都法院宣判。黄琦的妻子表示,将会向法院申请旁听,只要法院判黄琦有罪,他们一定会上诉。

代表四川大地震遇害学生父母追究豆腐渣学校的四川维权人士黄琦,自今年8月5日在成都武侯法院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秘密审判以来,一直未有宣判。代理律师北京的莫少平,星期四突然收到成都有关法院的电话通知,说黄琦的案件将在下星期一宣判。

星期四,莫少平接受本台电话采访时说,按照法定的程序,有关黄琦的案件早就应该下判决:“我们一直在催促法院说,按照我们计算的审件你已经超过了,怎么迟迟没有做出判决,这个法院那边一直就是说,要不然就联系不上,要不然联系上了就说:还在研究,没有给予答复,所以今天接到这个通知是比较突然的。”

早前,美国国会众议院以426票赞成对1票反对的大比数通过议案,要求中国释放黄琦和谭作人等两位维权人士。美国众议院通过的议案指,黄琦和谭作人都是有勇气的人,为学生家长追查事件真相。议案认为,中国违反了本身《宪法》及法律程序。

据莫少平介绍,有关的“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的刑期是3年以下,下周一的宣判,将会知道黄琦会被判多长的刑期:“罪名肯定不会变,关键现在就是:我认定你有罪,是判你多长刑期的问题。因为这个罪本身刑期是3年以下,它不会超过3年,就是如果我认定你有罪,那么是我是怎么来判你的问题。比如说是判你3年,还是判你2年,还是关了多长时间判多长时间,或者是,是不是有可能判缓刑。这些都是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的,原则上它不会超出这个罪名。当然最好的是,因为我们是给他做的无罪辩护,认为你这个证据是不足的。当然,法院判决,也有做无罪判决的权力。”

大陆维权网星期四的报道指出,黄琦1999年创办天网寻人网站,2000年6月3日,警察以“为六四鸣冤、为民运呐喊、为法轮功叫屈”为由将黄琦逮捕。2003年5月9日被成都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8年6月10晚黄琦被秘密抓捕,一直关押至今,虽然代理律师曾与他会面,但是黄琦的家人却一直没有获得见面的机会。其间黄琦身患重病也未获准保外就医。黄琦的父亲今年9月初去世,黄琦也无法见最后一面。

黄琦的妻子曾丽星期四对本台说,她当天下午收到律师方面的通知,有关黄琦案下周一宣判的消息。因为还没有收到法院的有关通知,她将到法院申请要求旁听。曾丽表示,如果法院判黄琦有罪,他们肯定会上诉的:“假使要判他有罪话,那我们肯定会上诉的。我也认为这个罪名不成立,黄琦也认为他自己没有这个罪名,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样加在他身上的,因为就是帮助那些地震灾区的家长,怎么叫持有国家机密,灾区的资料都是国家机密吗?所以我们肯定是不会接受这个罪名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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