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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人球待援 台移民署:与相关单位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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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24日电)因人口贩运受害被滞留台湾当证人的外籍人士,与持有中华民国国籍却无户籍的华侨,依法无法加入健保成为健保人球。移民署副署长何荣村今天说,将与相关单位协调。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郑丽文上午与台湾国际劳工协会等民间团体代表,在立法院召开“只准工作,不准生病”记者会,要求政府重视这群被健保排除在外的健保人球。

郑丽文指出,人口贩运受害人为配合台湾检警法人员办案,留在台湾当证人,在等待出庭作证的期间可外出工作,但依法却无法加入健保,造成有受害人在台期间若要看病必须自费,想回国又被禁止出境,处境很尴尬。

她说,另外一群被称为无户籍国民的中华民国国民,拥有国籍与护照,但因无户籍而无身份证,也无法加入健保;以菲律宾外侨为例,这群华侨没有菲律宾国籍,在台湾工作无法在台湾就医,也无法回菲律宾,连生病的权利都没有。

在人口贩运受害人部分,何荣村表示,根据人口贩运防制法规定,政府机关必须给这些留下当证人的被害人,必要的医疗协助。这些人生病医药费在新台币1万元以下,可向移民署申请补助,实报实销;超过1万元的话,可由安置处所申请,待移民署核准后,也可以全额负担,这部分没有问题。

何荣村说,若案例很多,必须要提到人口贩运防制会报,他们一定会提。移民署也会在两周内与劳委会、健保局等单位协调;至于菲律宾华侨部分,移民署已敲定12月1日举行协调会,先针对放弃菲律宾国籍返台工作华侨的健保争议进行协调。

卫生署全民健保小组副召集人曲同光指出,赞同移民署做法,可用编列公务预算方式,专案补助留台担任证人的人口贩运被害人,并非用健保来处理所有问题。

至于菲侨部分,曲同光认为,每个国家对自己的健保都有若干规定,若这些侨民能依法取得居留,当然欢迎加入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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