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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人球待援 台移民署:與相關單位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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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4日電)因人口販運受害被滯留台灣當證人的外籍人士,與持有中華民國國籍卻無戶籍的華僑,依法無法加入健保成為健保人球。移民署副署長何榮村今天說,將與相關單位協調。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鄭麗文上午與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民間團體代表,在立法院召開「只准工作,不准生病」記者會,要求政府重視這群被健保排除在外的健保人球。

鄭麗文指出,人口販運受害人為配合台灣檢警法人員辦案,留在台灣當證人,在等待出庭作證的期間可外出工作,但依法卻無法加入健保,造成有受害人在台期間若要看病必須自費,想回國又被禁止出境,處境很尷尬。

她說,另外一群被稱為無戶籍國民的中華民國國民,擁有國籍與護照,但因無戶籍而無身分證,也無法加入健保;以菲律賓外僑為例,這群華僑沒有菲律賓國籍,在台灣工作無法在台灣就醫,也無法回菲律賓,連生病的權利都沒有。

在人口販運受害人部分,何榮村表示,根據人口販運防制法規定,政府機關必須給這些留下當證人的被害人,必要的醫療協助。這些人生病醫藥費在新台幣1萬元以下,可向移民署申請補助,實報實銷;超過1萬元的話,可由安置處所申請,待移民署核准後,也可以全額負擔,這部分沒有問題。

何榮村說,若案例很多,必須要提到人口販運防制會報,他們一定會提。移民署也會在兩週內與勞委會、健保局等單位協調;至於菲律賓華僑部分,移民署已敲定12月1日舉行協調會,先針對放棄菲律賓國籍返台工作華僑的健保爭議進行協調。

衛生署全民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指出,贊同移民署做法,可用編列公務預算方式,專案補助留台擔任證人的人口販運被害人,並非用健保來處理所有問題。

至於菲僑部分,曲同光認為,每個國家對自己的健保都有若干規定,若這些僑民能依法取得居留,當然歡迎加入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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