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华裔抓贼被控案 2罪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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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4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2009年11月2日,加拿大多伦多唐人街华裔店主陈旺抓贼被控案有了新的进展。安省法庭撤销了对陈旺的2项控罪,包括4项控罪中最严重的绑架控罪,以及携带暗藏武器控罪。但袭击他人及强行禁锢2项控罪则保留。陈旺代表律师对此结果虽然表示乐见,但依然希望撤销陈旺的所有控罪。

陈旺的代表律师Peter Lindsay当天在法庭外对一大群媒体表示,乐于见到检控官撤了这2项控罪。“当然这是个开始。我希望所有的控罪都被撤销。”

“我们有信心会有正确的结果,我们对司法系统有信心。” Lindsay说,“我不相信陈先生应该面对刑事控罪。”

Lindsay表示,明年6月开始的庭审,关于公民拘捕权及其法律限制将是庭审时的中心话题。

此案将于2010年6月21、22及23日在旧市府大楼的安省法庭再次开审。


11月2日,陈旺的代表律师Peter Lindsay在法庭外告诉媒体,监控官只撤销了对陈旺的2项控罪。他说:“我们有信心会有正确的结果,我们对司法系统有信心。”(摄影:周行/大纪元)

陈旺:希望撤销全部控罪

虽然2项控罪被撤销,陈旺不觉得很高兴。他说:“感觉不是很好,因为没有撤销全部的控罪。”

他表示,案子拖得越久,对做生意的人来说打击越大。“我们需要时间去做生意。”

今天来旁听陈旺案的人,占了法庭内90%以上的座位。有来自中区唐人街的居民,也有从16街以北来的人士。

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召集人陈弘基说,他个人觉得很失望。“希望陈旺最终得到合理的对待。”

他说,委员会将继续在安省及联邦议会请愿,推动政府复核刑事法中有关公民拘捕权的第494条文,并做出必要的修改。

华人:应发出华人社区的声音

列治文山居民胡龙杰在法庭外表示,华人社区的声音长期没能有效地表达出来。作为华人社区的一员,还是要多关心社区的事情,才能最终也保护到自己。

他对现状表示失望。他说,加拿大有一个好系统,作为移民来到这里,如果不能利用好它会很可惜。

住在唐人街附近的陈佩贤是陈旺的客户。她称自己是一个不关心外界的人,选举也是偶然去投过票,但这个案子使她坐不住了。她说,华人是时候站出来啦,要团结一致,发出社区的声音。

潘先生来自万锦市的16街,他今天来旁听,说想要弄清楚被人偷或抢东西的时候应该如何行动。他说,假如在街上被人抢了提包,如果不能追上去捉住抢劫的人,那该如何是好。

他表示能理解陈旺的做法,小店很难请保安人员,只好自己去抓小偷。

社会关注陈旺案

自从今年9月27日加拿大联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肯尼(Jason Kenney)亲自到金牛城超市拜访陈旺,并对媒体说:“陈先生是一名罪案的受害者”后,陈旺案受到社会关注的热度迅速提高,中西媒体都争相报导该案件的发展情况。

10月29日,加拿大多伦多市中区唐人街选区(Trinity Spadina)新民主党省议员马基思(Rosario Marchese)在安省议会提出了陈旺因抓偷窃疑犯被警方告上法庭一事。他表示,陈旺为保障他的个人财物而动手抓偷窃疑犯,他是一名受害人,被警方提出多项刑事检控不公平。

马基思要求省议员支持陈旺,敦促省司法厅长班德利(Chris Bentley)重新审核陈旺案,撤消对陈旺的所有控罪。

今年5月23日,陈旺等3人因追拿超市盗窃疑犯被警察控以袭击他人、强行禁锢、绑架、携带暗藏武器等项罪名。11月2日,检控官撤销了其中的2项控罪,剩下的袭击他人及强行禁锢控罪将于2010年6月21、22及23日在旧市府大楼的安省法庭开审。

因陈旺案而成立的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将继续寻求政府复核刑事法中有关公民拘捕权的第494条文,并做出必要的修改。根据刑法494条文,公民行使拘捕权的时候,罪犯必须正在犯罪之中。而陈旺捉偷窃疑犯的时候,那人并没有在偷窃。当天被陈旺抓获的小偷已经向法庭认罪,并因两次盗窃植物在8月17日被判监禁30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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