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韵聿台北9日电)媒体引述监察院资料指吴敦义竞选第7届立法委员时,收受江钦良新台币10万元政治献金。行政院长吴敦义今天下午表示,10万元是“非现金政治献金”,照实申报证明他奉公守法。
吴敦义今天下午在参观世界宗教博物馆的“慈悲自在,遇见观音”特展时作以上表示。
吴敦义说,2008年1月11日晚间,也就是第7届立法委员选举投票前夕,他在某夜市有造势活动。当时江钦良就近免费提供场地、餐饮。
吴敦义说,免费提供场地、餐饮,属于“非现金政治捐献”。他说,依法处理后,开立非现金政治捐献收据,并提报监察院第7届立委政治献金专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政治献金总额上限为10万元。
吴敦义表示,照实申报证明他很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