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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童网路使用低龄化 家长陪伴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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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郑喻心台湾台北报导)“2009全国儿童媒体使用行为研究调查”于今天发表研究成果,调查显示,国小学童每天有3小时花在媒体上,占闲余时间的75%,而网路是儿童认为最重要的媒体。虽然父母会管制孩子使用电脑上网或其他媒体的时间,但却有高达七成的家长对于孩子使用的媒体内容几乎完全没有限制。

这项研究由富邦文教基金会委托政大媒体素养研究室策划执行,调查发现,台湾数位家庭时代已然成形,95.3%的儿童家中有电脑,其中可上网者又占84.4%。多数孩子开始上网的年龄为七岁,他们最常使用网路来打电动、其次是下载音乐、影片与聊天。而最常上网的地点是在家里,且多数儿童上网时无家人陪同。

此外调查显示,约41%的儿童拥有个人的部落格,儿童在这个媒体上充分展现自主自发的学习与自创的媒体行动。但值得关注的是,有26.7%的儿童有网友,4.7%曾与网友讲过电话,2.6%(约一万多名儿童)曾与网友外出。

政大媒体素养研究室召集人吴翠珍副教授指出,在个案的观察中也发现,儿童在网路上的活动多元且活络,不仅加深了与平辈间的社交关系,更垂直延展到与年龄较长者的社交网路关系。他们透过即时通与部落格获得感情支持的同时,更滋生实际行动的支援。可利用网路纠众呛声,四处谩骂,成为泄愤的天空,甚至演变成真实进入校园的霸凌行动,学童却视为平常,并以此为人气指标。

台北市家长协会常务理事常玉慧认为,父母由于对数位媒体科技不会使用也不了解,所以无法真正理解孩子的网上乐活行动,阻碍与加剧和孩子的科技鸿沟。她表示,父母需要尝试去学习孩子使用的媒体,知道孩子上网在做什么,而不是只有限制孩子使用媒体的时间,且当孩子使用媒体时,应尽可能在旁陪伴,花时间和孩子沟通,替孩子选择优良媒体内容。

吴翠珍表示,教师们即使了解学生接触的媒体内容,但多数都不知道该如何教导学生善用媒体,且教师往往视儿童的媒体行为是“家庭领域”的事,殊不知儿童的媒体行动所滋生的价值已经带入教室、潜入学习。

吴翠珍认为,媒体课程是儿童重量级的第二课程,相关的影视、网路产品制作单位也有责任,应积极思考如何制作好的媒体产品,提供优良的影视节目与数位内容是国家对儿童传播权益的文化给付,责无旁贷。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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