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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师法美国以产业别总量管制/划区交易 台学者质疑政策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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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力仁/台北报导〕对于环保署构想,学者认为环保署师法美国,但美国是以产业别为总量管制范围,交易标的物是NOx及SOx,我们是划定空气品质保护区为总量管制范围,相较之下我们复杂许多,美国没有把VOC及粒状污染物纳入总量管制范围,我们都纳入,政策成功的困难度跟着升高。

环保署空保处长谢燕儒表示,美国选定发电厂这个产业建立总量管制平台,进行NOx及SOx交易机制已行之有年。我们NOx及SOx是学美国,但台湾有臭氧污染,臭氧的前驱物是VOC,另外粒状污染物也越来越多,因此纳入这两项污染物,范围也比美国大。

谢燕儒表示,美国德州环境品质委员会及美国南加州空气品质管理局规定除了SOx、NOx之外,粒状污染物、VOC都可以进行抵换,甚至德州连铅都可以抵换,台湾并非独创。

中国医药大学健康风险管理学系助理教授许惠悰质疑,VOC包含的范围很广,可能有几百种之多,一单位的苯跟一单位的甲苯,毒性不同要如何交换?硬要交换可能是“不公平的交易”,他认为应该从改善污染设备着手比较正确。

也有环境学者表示,美国以同一区域内十几家发电厂共同订定总量,我们环保署是以空气品质保护区域为范围,并非选择产业别,建立交易平台的不确定性很高,制度成功困难度很大。

学者认为,最大的困难度来自于企业的配合态度,因为要先订定总量管制,再指定企业减量,这对企业实质意义就是增加投资,企业的配合度自然低落。他认为环保署主要的手段是行政管制,面对企业界,经济部筹码比较多,环保署不要闷着头干,应该多借重经济部的力量进行。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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