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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贿扁家1000万 陈敏薰列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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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俊宏/台北报导〕特侦组追查扁家海外洗钱案,检察总长陈聪明昨天上午依行贿罪将前一○一大楼董事长陈敏薰原本的证人身份,正式签核改列为被告,成为二次金改案中,目前唯一被锁定向扁家行贿的企业家。

特侦组掌握,陈敏薰当初和辜仲?争夺开发金董座时,九十三年间透过陈钦文名义,购买一千万台支交给吴淑珍,吴再透过友人蔡美利分六次,将支票存入吴淑珍胞兄吴景茂设于彰化银行民生分行的账户内提示兑现。

虽然事后陈敏薰未夺得董座,但陈水扁打过电话给当时的财政部长林全,要求让陈敏薰担任大华证券董事长,被林全回绝,后来陈敏薰仍出任一○一董事长;检方研判一千万元汇款具有对价关系,近日将以被告身份再度约谈陈敏薰,陈水扁可能再涉及一项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收贿罪”。

查二次金改 传吴荣义等三人

〔记者林俊宏/台北报导〕特侦组怀疑二次金改采“限时限量”决策可能有弊端,昨天传讯前行政院副院长吴荣义、前财政部长林全及前国库署长刘灯城作证以厘清案情,检方怀疑金改决策非由行政院主导,是在九十四年10月间的总统经济顾问小组开会后决定,由总统府幕僚研商,经前总统陈水扁讨论后才拍板定案,检方近日将传讯前金管会主委胡胜正及中央银行总裁彭淮南等决策成员比对说法。

特侦组掌握,二次金改最初是由经建会草拟“金融服务业发展纲领及行动方案”,再提交顾问小组讨论,顾问小组衡量行政部门执行能力后,再向总统提出建议,其中最关键的“两年内官股银行减半及民营金控减半”等目标,究竟是在经建会草案或顾问小组建议内容中已纳入?或在总统府讨论时才纳入?成为检方追查重点。

虽然检方质疑官股银行释出是否被财团化?不过,昨天传讯证人中,有人提出数据向检方解释,民间经营的金融机构在绩效上或股价表现上,优于官股银行,适度释出由民间经营,可发挥更大的经营绩效,同时反驳透过二次金改的合并金融机构过程,协助扁家收贿或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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