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法律资源中心举办说明会

U 签证–帮助犯罪受害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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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4日讯】亚美法律资源中心(Asian Pacific American Legal Resource Center,APALRC, http://apalrc.org/),于日前在华府为亚裔社区举办移民法律说明会,详细解说美国政府为帮助移民犯罪受害者而设立的U 签证(U Visa)。


说明会的一角

受邀参加说明会的有包括华裔、韩裔、越裔、印巴等亚太社区人士。美华协会华府分会共同会长刘伟岳(Stan Lou)、蔡德梁也应邀参加。说明会由亚美法律资源中心 律师纳迪亚.飞洛姿( Nadia Firozvi) 与专案主任栾曼玲(Betty Luan)主持。

飞洛姿律师表示,U签证是一种特殊签证,专门提供给一些特定犯罪活动受害人。这些受害人与执法人员合作调查或起诉一些犯罪。签证的有效期限可达四年,并且伴随有工作许可。特定的近亲属也可以包括在申请中,一起申请U 签证。U签证的持有 人可以连续居住在美国境内三年以后,申请永久居民身份(绿卡),进而申请成为公民。

符合U签证要求的犯罪包括﹕家庭暴力、性侵、重罪侵犯、强奸、女性生殖损伤、卖淫、折磨、非自愿奴役、敲诈、贩卖人口、及任何其他以弱势移民为目标的犯罪等。

申请U 签证的基本要求是﹕
1. 你曾是符合要求的一项或多项犯罪的受害人
2. 你因是犯罪的受害人而遭受重大的身体或精神上的损害
3. 你有关于犯罪活动的可信和可靠的讯息
4. 你曾帮助、或现在正在帮助、或可能帮助执法人员调查或起诉犯罪

要注意的是,申请U签证并不需要罪犯被定罪。执法人员证明可以给提供帮助的人士, 即便是在调查阶段。另外,只是申请保护令(Protective Order)是不符合申请U 签证的要求﹔但是,如有试图违反保护令的情形,或许可以符合申请U 签证的要求。

如何申请U 签证呢﹖每一个个案的申请都是不同的。总的来说,每一个申请案均应包
括下列的这些文件﹕
1. 简要的说明信(一、两页)(Cover Letter)
2. 签了字的移民局(USCIS) I-918 表
3. 申请费或费用豁免
4. 六个月内签了字的 I-918 表附件B
5. 身份证件的复印本(护照、出生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和死亡证明)
6. 申请人的书面证词(声明)
7. 犯罪事实和实际受害的支持文件(警察、法院和医院的记录、声明)
8. 合法入境美国的移民文件(假如有的话),如 I-94表
9. 如果有律师代理的话,签名的G-28 表格上的授权通知

由于许多华裔犯罪受害者均有资格申请,非法移民也可以。如中国餐馆的外卖郎,被打劫遇害,他的家人也可能可以申请这种签证。类似案例很多。美华协会华府分会当场表示,将举办华裔社区的U 签证说明会,请这种签证的专家飞洛姿律师参加,现场接受问题,提供法律专业的解答。飞洛姿律师表示乐于协助,一定来。

假如需要法律方面的协助,请打电话到亚美法律资源中心 202-393-3572,讲中文请接分机 18。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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