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芯:剥开中共“人民法院”画皮(3)

还其“邪党法院”真面目

味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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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日讯】

三、剥开中共“人民法院”画皮之三:
主要业务庭庭长及分管副院长——“坐山守寨、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称分金银的山大王”

中共邪党法院的“一把手”,绝对多数从行政渠道调进。例如基层邪党法院的院长,多数由乡镇党委书记或县直局长调任;中级邪党法院的院长,多数由县(市)委书记或地直局长调任(依此类推)。这些“一把手”们进法院,明摆着是仕途的最后一站。除了混日磨时应付工作,便是大捞一把,安享晚年。鉴于这种官场实际,这些“一把手”们到任后,既不可能一下子就熟悉了相关法律事务和运作程序,也不耐烦去钻研那些枯燥无味的条款(某中级邪党法院院长曾在审委会研究案件时对“引经据典”的下属大发雷霆:“法律要讲!人情也要讲!”一时传为笑谈),而是千篇一律、驾轻就熟地用行政强权手段管理法院。大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就是那些异地交流任职的邪党法院院长,由于有中共邪党的独裁、专制体制的附体作依靠,所以他们仍然能以党的化身和党的名义,集行政管理权和司法审判权于一身。走到哪威风到哪,为所欲为。完全不能实现“有效遏制司法腐败、净化司法系统的官埸风气”这一预期目的。而那些“土生土长”的分管副院长和庭长们只要对“一把手”表示效忠和驯服且“意思”到位后,亦可随心所欲,成为“坐山守寨我说啥就是啥、我说了算,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称分金银的山大王”。

具体说来,庭长有分案权、组织合议权、初签文书权;分管副院长则有“打招呼”权、及最后的签批权。他们既能颐指气使,“一言兴邦”,姿意玩弄法律,凭借手中的审判权利,赚它个盆满钵满;又能扳起面孔,俨然正人君子,一本正经且道貌岸然地教训别人。除了自己的良心和众人的眼睛,全无半点制约或制衡。例如有的案件经过了公开开庭审理,调查取证、合议庭研究决定等法定程序,又经过了文书起草、领导审批、打印校对、加盖院章等环节后,理应依法将该文书送达给当事人。但有时仅凭分管副院长或庭长一句话,就把正式完备的法律文书拦截下来销毁(有的则附在案卷中存档),另行制作法律结果完全相反的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庭长、副院长们对这类情况往往解释为“搞反了”。其实是反败为胜的那一方当事人后来居上把礼送重了,逼得这些见钱眼开的庭长、院长们自打嘴巴,收回成命,重新研究,重新决定。

只要查一查中共邪党法院的案卷档案,像这种案号相同但实体判决内容不同的鸳鸯文书多的是!如果经办的法官不开窍、不配合,庭长则收回案卷,另派他人“操刀”。理由是:“把我分给你的案卷交出来!”说到分案,那更是财源滚滚,硝烟弥漫。案件(标的)有大有小,油水有厚有薄。谁办此案,谁办彼案,全是庭长一人说了算。那些蝇营狗苟、做人没有底线而随风摆柳的所谓法官,只要平素把庭长侍候好了,总是有办不完的“大要案”。而那些不愿随声附和、屈身为奴者,除了坐冷板凳外,就只能办一点“边角余料”,啃一啃“腊骨头”,以免浪费了宝贵的“审判资源”。至于某些实在“好办”的案件,或庭长留下自办,美其名曰“领导带头办疑难案件”;或分给哪位没有审判资格的书记员做个幌子,由头是“让年青人锻练锻练”;或索性送个人情,分给那些有关系的非业务庭干警“帮忙办”,借口是“让他们搞点烟抽”。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某些主要业务庭如民庭的庭长(现为民一庭,下同),只要经营个三年五载,即可身资巨万,暴富发家,且官财两旺。例如某中级邪党法院前后六任民庭庭长,竟有三人升副院长(且均官至正县级。其中两人升至常务副院长)、三人升副县级!而其他庭、科、室则无此幸运。是这些人特别贤、特别能吗?非也。主要是因为民庭肥,油水厚,来钱快。而且不显山不露水。至于有了钱,则一切不言自明。这叫做越贪的越上得快,受贿的提行贿的不奇怪!以至于争夺民庭庭长职位者,如过江之鲫!某邪党法院行政审判庭有一副庭长,相中了民庭这块“风水宝地”,不惜塞钱求人往里钻。无奈该庭职数已满,那收了钱的邪党法院院长只好编外设官,安排其人到民庭任“三副”!数月后竟一跃越过“一副”、“二副”任庭长。实现了“送钱买官、买官捞钱”的“良性循环”!某邪党法院一中层领导退居二线时,任凭院方做了多少工作,就是不点头不签字。坚决要求院方将其孩子调进民庭才罢休!

作为民庭的庭长,一般都盯着自己头上“分管院长”的那把交椅。而分管副院长作为过来人又深知手下庭长的底细,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互相利用、又互相防范的微妙关系。分管副院长“吃案子”,不能像庭长那样直接便当,但他把持着法律文书的最后签批权。眼睁眼闭,关乎好多人的利益、利害。所以,若是分管副院长亲自出马为谁打招呼,那一干人等就得务必小心:这或许是一个机会,也许是一个陷阱。因为领导是既要落好处又不愿留把柄的。至于打招呼的艺术,则是与时俱进,日臻成熟;羚羊挂角,无迹可求。起初是写一个条子,或打一个电话——恐落下痕迹,亲自到承办人办公室讲一下——恐他人与闻,把承办人叫到自己的办公室递一枝烟——恐被录音,突然把承办人从办公室里叫出来,站在走道里讲几句——根本不明讲,装作偶然碰到,对承办人“王顾左右而言他”,或讲一句莫名其妙的半头话,再把眼睛眨几眨,直到承办人明白了为止——或者“炮打隔山”,让那些能管承办人的人传话。

这些披着庭长、分管副院长法袍的无耻之徒,同时又兼任中共邪党法院里的党组领导。什么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总支成员、支部书记等等(所谓一肩挑两担)。这些人寡廉鲜耻,人格低贱。无利不起早,有奶便是娘。他们用“组织”、“人事”和“政治”的名义坑人整人,通过整人、整事而整钱,是党传秘方,比谁都内行。所以,你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奋起抗争,别无第三条路可走。有顺口溜说:“审判员办案,审判长吃饭,其他的靠边站。但归根结底还是庭长和分管副院长说了算。谁要不服气,趁早滚鸡巴蛋。要不等到优化组合、竞争上岗,就让你难堪!”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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