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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渔业署:台湾渔获皆符合国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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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1日电)台湾渔业署今天表示,近日国内保育团体陈情活动引用部分国外资料指出,因台湾每年有大量海豚因混获而死亡,“美国方面拟抵制台湾剑旗鱼进口”;但台湾剑旗鱼渔获符合国际规范。

渔业署表示,台湾确实在今年 2月下旬接获美方通知,美国保育团体“生物多样性中心”及“海龟岛重建网络”提出请愿案,“要求美国政府禁止进口误伤海洋哺乳动物之剑旗鱼渔获”;但须强调的是,该请愿案针对可能出口剑旗鱼渔获至美国的所有国家,非单独针对台湾。

渔业署指出,我国延绳钓渔船以捕捞鲔类为主,并没有专业的剑旗渔业;根据资料,台湾出口的剑旗鱼皆来自鲔延绳钓渔船所混获,且以远洋延绳钓渔船所渔获占90%以上。

至于沿近海刺网渔业,台湾也已颁布“野生动物保育法”,将相关鲸豚种类列为保育类野生动物,严格禁止捕捞、贩卖或持有等行为,违者将受严格处分。

渔业署进一步表示,台湾延绳钓渔业管理不论远洋或近海,一向配合整个国际渔业管理趋势,符合各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RFMOs)要求,包括渔业执照核发、渔获情形记录与回报、渔船监控系统(VMS)的安装及船位回报、观察员配置等;又依据我国观察员资料,混获鲸豚数量极低,若有误捕,也必须予以安全释放;我国的剑旗鱼渔获符合国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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