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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律质疑辜仲谅有条件回台 检辩言词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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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日电)台北地院审理扁家案件,今天传唤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与前总统陈水扁对质。扁委任律师石宜琳诘问辜仲谅回台是否与检方交换条件,检方提出异议并获成立,双方数度言词交锋。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涉及国务机要费案、洗钱案、竹科龙潭购地案,上午提讯陈水扁与辜仲谅对质,预计下午扁与前竹科管理局长李界木对质。

石宜琳在主诘问时询问辜仲谅,去年11月24日回台是否与特侦组检察官约定,以新台币1亿元的保金交换不被羁押、不限制住居、不限制出境。但这个问题立即遭到检方异议,认为与本案无关,审判长蔡守训裁示异议成立,并且休息10分钟。

休息后,石宜琳虽然修改问题,但还是询问辜仲谅回台是否与特侦组检察官约定,以1亿元的保金交换不被羁押、不限制住居、不限制出境,并且配合返台为扁家相关案件作证。这个问题立刻又遭到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林达的异议。

林达指出,石宜琳的问法只是将一个问题加入更多的假设,重复再问,是浪费诉讼的问法,并且将自己的意见灌入问题当中,即使法院不准询问也不在乎,只要把问题记到笔录就很高兴。

石宜琳立刻表示“我不高兴”,他说,自己问这个问题,只是要证明辜仲谅在特侦组遭受不正当讯问,以质疑检察官的讯问内容没有信凭性。

林达则说,石宜琳的说法只是将自己的意见重复论述,并没有说明问题与本案的关连性。林达强调,声请传唤证人应针对犯罪事实与待证事实诘问,且侦讯笔录的证据能力已经由合议庭裁定,律师应就待证事实诘问辜仲谅才对。

林达说,如果石宜琳希望辜仲谅被羁押、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可以到别案去检举辜仲谅,不用在法庭上一直质问辜仲谅。最后,蔡守训再度裁示异议成立,要求石宜琳问下一个问题,石宜琳才放弃诘问相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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