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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会争工会权 台教团:不能福利权利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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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13日电)立法院日前通过两项国际人权公约,教师会要求修法让教师也能组工会,引起校长协会、家长团体反弹,明天将公开反对教师会既要享教师福利、又要组工会,福利、权利一把抓。

立法院3月31日三读通过“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其施行法,中华民国全国教师会当天即发函给朝野立委,指“工会法”不准公、教及军火业员工组工会,已抵触公约规定,盼立委尽速修法,松绑让公、教人员也能组织公会,让人权保障更全面。

不过,全教会的主张却引起包括中华民国中小学校长协会、全国家长团体联盟、人本教育基金会等教育团体反弹,串连在明天召开记者会反对行政院劳委会、立委修法让教师有组织工会权利。

中小学校长协会理事长、台北县立淡水国小校长张荣辉表示,教师的福利、权利已在“教师法”中详细规定,与劳工相较,已获高度保障,但全教会还要求修法松绑让教师也能组工会,将严重影响各界对教师的观感,“又要福利,又要权利,好处一把抓,哪里去找这么好的工作”。

他指出,校长协会等团体并非反对教师拥有组工会权利,但不能福利、权利都要,“要教师福利,就不能主张组工会权利;要组工会权利,就要放弃教师身份”,且教师身份认定问题攸关所有教师权益,相关议题应交全体教师公决。

对此,全教会说,两项国际公约皆明文规定组织工会、罢工、结社是人人都有的权利,全教会只是去函提醒立委有部分法令不符公约规定,要求修法保障劳动人权而已;其他看法将等反弹的教育团体召开记者会后,视内容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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