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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永成:签办国务费非己业务 均依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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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14日电)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今天出庭证称,他过去担任总统办公室主任时签办领据列报的国务费,都是依惯例,也信任前总统府出纳陈镇慧,他不知道国务费为何不能由总统直接签领。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审理扁家四大案,上午由马永成、前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以被告身份,与前主计长许璋瑶对质;下午马、林两人则是以证人身份,与前总统夫人吴淑珍对质。合议庭今天主要是为厘清国务费案相关程序。

马永成证称,就他认知,国务费就是专属总统的经费,但不清楚为什么领据列报的国务费,不能由总统签领,而非得由总统办公室主任来签领,他想可能是长期以来大部分的承办人不好意思请总统签领,于是形成由总统办公室主任签领的惯例。

马永成表示,自从2006年国务费案发生以来,他翻阅很多过去资料,发现国务费根本不应由总统办公室人员签领,他不了解为什么后来会变成由总统办公室来签领,他只是配合会计处的程序,每月签领国务费时,他也是依陈镇慧请他签名的栏位签名,总统办公室并非正式编制单位,本就不需审核或经办国务费。

由于马永成庭讯内容多为国务费签办程序等枯燥内容,加上庭内为顾及吴淑珍畏寒而关掉空调,包括吴淑珍与主任检察官林勤纲等,均一度打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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