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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限制出境 台检方:陈幸妤承诺无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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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30日电)台北地检署侦办前总统陈水扁女儿陈幸妤涉嫌伪证案,维持限制出境处分。检方今天指出,限制出境是要保全案件顺利进行,陈幸妤的条件仅为口头承诺,并无拘束力,检方无法接受。

特侦组与前高检署查黑中心在侦办国务机要费案期间,发现陈幸妤与丈夫赵建铭、胞弟陈致中、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等人有多次供词前后不一的状况,特侦组在5月中旬将4人列为被告,并移送北检侦办。

承办检察官林汉强22日传唤陈幸妤到案后,当庭谕知将她限制出境。陈幸妤因急于赴美就学,24日委托律师向法院递交陈报状,请求检方解除限制出境,并允以重金交保或赴美后每日向外馆报到、请外馆代为保管护照及定期返台等方式做为替代。

另外,陈幸妤在陈报状中也提到,赴美留学期间将把3个小孩留在台湾,借此表明无逃亡可能。

检方指出,为保全案件能够顺利进行,本案被告赵建铭、陈致中及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均已遭检方限制出境,截至今天为止,限制出境的理由尚未消失,检方不可能单独对任一被告作解除限制出境处分。

此外,陈幸妤向检方保证赴美后每日向台湾驻外使馆报到,或将护照交由外馆保管。检方说,驻外使馆隶属外交部管辖,并非检察官权限所能及,所以检方无法指挥外馆注意陈幸妤在美动向或扣留护照,况且扣留护照可能违反美国相关法令。

至于陈幸妤提到将定期返台,以及把3名小孩留在台湾。陈幸妤的说法仅为口头承诺,并无拘束力;且3名小孩日后可由家属携往美国,无法保证陈幸妤无逃亡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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