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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出境 不符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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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特稿)陈幸妤已坦承伪证罪,但台北地检署告知陈幸妤委任律师“没办法”准她出境,还强调“征询过特侦组看法”,实际上特侦组昨天强调,从未与北检讨论过陈幸妤出境问题,甚且“陈幸妤根本没必要限制出境”,显见北检将陈幸妤限制出境根本不符比例原则。

北检将陈幸妤限制出境,说不出具体理由,反而似乎在营造“奉特侦组指示”假象,逼得特侦组昨晚在下班后急忙发新闻稿澄清,强调“绝无此事”,北检敢做不敢当,被特侦组重重打了一巴掌。

特侦组侦办扁案期间,已调查陈幸妤财产及账户,不认定她涉及洗钱,仅认定涉及伪证罪,但没必要限制出境,她两次赴美考试,特侦组均未干涉,因伪证罪非特侦组管辖案件,才将案件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

限制刑事案件被告出境,是为避免被告逃亡而无法诉追,陈幸妤丈夫、父母均被限制出境,国外资产遭冻结,逃亡可能性已低,且她为让名嘴安心,愿将三个小孩留在台湾并将护照交给驻外单位,并在第一次出庭就将留学计划呈报北检,却换来限制出境,留学梦碎。

陈幸妤是伪证罪被告,不是洗钱案被告,北检在此案中,不顾比例原则,满足了特定立场人士及名嘴的期待,却赔上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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